30年前的今天:白纸上的深圳
1980年6月13日,吴南生乘火车来到了还是一张白纸的深圳。此前不久,他被“点将”到深圳,任广东省委书记兼深圳市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对他说:“南生,你就去当特区的第一个孙悟空吧!”
经中央批准,最初的深圳特区像一个狭长的大饼,长49公里,南北最宽仅7公里,面积为327.5平方公里。根据专家设计的蓝图,市委、市政府决定先期开发上步片区,面积为38.5平方公里。
经过测算,这个地区光是搞“五通一平”,每平方米至少要90元人民币。即使第一期只开发4平方公里,最少也得要近20亿元。20个亿对于刚刚起步的深圳来说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吴南生后来回忆起这一段焦头烂额的日子时,叹道:“我的脑袋简直被压扁了。”
罗湖小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骆锦星提出,罗湖小区有0.8平方公里,如果以每平方米5000元的价格租出,那么租金至少有40亿元。拿这40亿元,再去搞通电、通水……通什么都有钱了。
但要把地“租”给资本家,在当时可不是一件小事。为此,吴南生与深圳特区发展公司总经理司马鹿、市委秘书长丁励松商量了一整夜,结论是:“祖师爷说过,可以出租土地!”
有人建议,“还是把土地出租改成有偿使用吧,这样,宣传起来好听,报到上面也好通过一些,事情呢,还是一样的”。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很快出现在第二天的香港《文汇报》、《大公报》、《明报》的头版上。
很快,香港德兴公司租地5000平方米,建起了德兴大厦。
香港中国海外投资公司租地3000平方米,建起了海丰苑大厦。
……
据统计,从1980年到1981年,深圳共收得“土地使用费”2.136亿港元,基本解决了深圳搞“五通一平”的开办费用。深圳可以建工业区了!
但这种做法立刻招致了种种批评。某单位曾经公开组织讨论会,主题是:怎样看待“前线保国防,后方卖土地?”有报纸公开刊登《旧中国租界的由来》,影射特区的“土地出租”就是“租界”。有人公开声称,“深圳发生了惊天卖国案”。
直到1980年8月26日,深圳才从漩涡中脱身而出。这一天,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肯定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随着深圳特区的设立,它几乎成为中国城市改革开放的发展史的浓缩。如今,翻读各地政府的发展规划史料,那些词语,如结构工资制、土地使用权拍卖、股份制、合作制、保税区、产权转让、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大部分要么先在深圳推行,要么就是深圳走得更大胆,尤其在90年代中期以前。(摘自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60年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