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救市
李宗苗/文
如果给中国房地产业整体做一个定位,你觉得它应该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们在7年前有过共识:支柱产业。但昙花一现。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在个人,能买断的最多只有70年,而且只有使用权。土地非私有,政府又为唯一供地主体,将其定义为“产业”显得不尴不尬。而我们的保障性住房也欠缺有效的制度约束,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在追求效率、追求商品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会不会因为政府角色的错配与不到位甚至失位而遗失公平?因此,关于“支柱产业”的定位,我们屡有反复,“产业”何其勉强,“支柱”似难挑大梁。
曾经有过短暂的辉煌记忆:1998年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为拉动内需建立了丰功伟绩。2003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寻求土地要素的市场化,“8·31大限”铿然定槌,经营性土地一律“招拍挂”。这一偷师香港的招式,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如法炮制,“卖地财政”风起云涌,是中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运动中一道蔚然壮观的风景。
有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催涨房价为由提出要废止“招拍挂”,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错不在“招拍挂”,错在我们只学了这个捞钱有道的招式,而忘了与之配套的其它制度的建设,比如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积极性去推动,中央政府也并没有形成起码的约束和惩罚机制,结果不仅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失信于民,而且造成了一个“口子”供应,而民众需求多样而强劲,导致房价暴涨,愈演愈烈。
“越调越涨”,也并非中央用错药,就像一个人发了高烧,医生只给他打了退烧针,稳定了病情,而病毒依然潜伏。又打了退烧针,烧又退了下去,总不能次次都半途而废,不清算病因吧。
最近住建部、央行、银监会关于“二套房”认定标准的规定,对“异地购房”有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引,比“新国十条”有所松动,被一些媒体误读为“调控又要转向”,但实际上,打击异地炒房很容易误伤异地自住需求,再说了,将来持有多套房产的成本将越来越高,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项目每周成交仅个位数的情况下,异地炒房客即便钱多到没地方花,也不敢冒然“抄底”了。
无论如何,既然拿房地产开刀做一台经济转型的大手术,那就应该确保成功。一次失败的房地产调控,带来的不仅是市场震荡,而且给整体经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甚至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而一次成功的房地产调控,将有助于经济转型、内需增长与制度创新。众所周知,最近一两年,房地产对其它行业已形成“抽水机”作用,越来越多的资金挤在这个市场是有问题的,它将使得我们的经济结构调整百上加斤,对于缩小地区差距、收入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也是极大的威胁。更不用说,房地产泡沫一旦破裂带来的危害。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操练,我们已沉淀了宝贵的经验,汲取了深刻的教训,可以把这台大手术做好做出色。至于对经济是否“二次探底”的担忧,与做不做这台大手术不仅没什么太大的关系,而且正是这病入膏肓的房地产害了我们的经济,它曾经功勋卓著,可惜晚节不保,为了经济转型、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必须痛下决心做足功课,把房地产的病从根本上治好,否则要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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