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少数,善待自己
戎国强
不喜欢“伪娘”或极度厌恶“伪娘”的人们,可能需要做好准备:你们可能看到比刘著还要“过分”的“娘”。看到他以后,你可能会觉得刘著还是可以接受的,甚至会觉得他还是有美感的。
这个可能把主流(否定伪娘的一个理由都是他们不主流)审美观撑得再大一点的人,是乐山一中的高中学生,17岁的王章杰。一张很主流的男孩的胖脸,即使化上烟熏妆,也没有一点女性美;穿上很露的舞装,所露出的是一身肥膘——他体重120公斤;可是,跳起歌剧《卡门》女主角卡门的舞蹈,你不得不承认,他的舞姿还是有一定水准的,眼神也颇具杀伤力。
有美感的舞姿+肥男,确实有恶心的感觉——当我们觉得一个人让自己恶心时,怎么做才是合适的? 在四川电视台做的这个片子里,录下了王章节在教室里和学校舞台上跳舞的情景。王章节的舞蹈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当然,这个“欢迎”中有欣赏、有好奇,有好玩,各种心理混杂在一起;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善意、理解、宽容。 当然,不可能乐山一中的所有同学都喜欢看王章杰跳舞,不喜欢怎么办?不看就是了。王章杰并非每时每刻都占据了教室或学校的每一寸空间,让你无法躲避。同样,刘著等“伪娘”,占据屏幕的时间很少,不喜欢的人大可以不看,遇到哪家电视台上有“伪娘”在表扬,你换台就是了。如果因为你不喜欢,就认为一点点空间都不应该给刘著们,不够厚道吧?恐怕谁也没有这个权力吧? 当然,排斥刘著的人们不会拿“我不喜欢”作理由的。“违背大众审美观”这个理由听起来要有力量得多。但是,既有“大众审美观”,就有“小众审美观”;“大众审美需求”并不因为人多就有天生的神圣性,就有排他的权力。 还有一个理由是“伤风败俗”。但是“风俗”这个东西难道就一定是神圣不能碰的吗?在流行小脚的年代,大脚也是伤风败俗的,在包办婚姻的年代,自由恋爱也是伤风败俗的。有人担心,“假如大家都以男性的女性化为美,世界不就乱套了吗?”其实一点都不用担心,真的“大家”都如此了,审美观不是又一致了吗?既然都一致了,又何来“乱套”呢?区别在于,那时候人们会觉得很阳刚的男人是不美的——假想中,这很荒唐;但是“如果”真到了那一步,也不荒唐了——因为成了多数了,已经被普遍接受了。现在看来这种假想很荒唐,说明“假如”得荒唐。 这种“假如论”自身就包含了逻辑上的混乱。当我们用“假如”来放大、强调小概率事件或现象的不可接受性时,其实已经赋予了小概率事件以普遍性,把它变成了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现象,这恰恰否定了自己的论点,反而为“伪娘”等的少数的存在提供了理由。 如此不厌其烦地为“伪娘”说话,不是因为喜欢“伪娘”,而是为少数说话,为自己说话。我们每个人不一定在每件事情上都是多数,当我们是少数时,谁来为我们维护权利?“多数”要把你的房子拆了,你愿意吗?你会说“你们是多数,我活该”吗?只有当“少数也有存在的权利”被大家普遍接受时,我们每个人权利才是有保障的。宽容少数,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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