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公职人员入股煤矿别又是过家家
神木县委昨日连夜召开常委会,决定对入股煤矿讨要1100万红利的法官张继峰进行调查。(25日华商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25/045520338733.shtml
法官入股煤矿讨红利打赢官司,这一荒唐的官司不能不让人心生遐想:这是否只是冰山一角?要不是煤老板拖欠红利引发争议,张继峰参股煤矿的内幕会败露吗?整个神木还有多少个“张继峰”在潜伏?对全县公职人员入股煤矿进行彻查,当然很有必要。不过,从有关方面的表态,却让人心生疑虑:所谓的彻查会不会又是过家家的游戏?
2005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当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并于10月15日结束清理纠正工作。张继峰案发,无疑表明当地政府很可能玩了过家家的游戏。如今哪些公职人员仍在参股煤矿?官至何种级别?这次他们自己调查自己,真会向自己的既得利益开刀吗?显然首先就得打一个不小的问号。
官方的暧昧表态更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尽管县委宣传部部长雷江声表示,县委、县政府对法官入股煤矿一事非常重视,但同时又称只能等榆林中院二审判决后,再拿出处理结论:“张继峰是否在2005年9月22日退出煤矿股份,应是处理这一事件的关键,而这一事实双方分歧很大,只能由二审法院作出判定。如二审法院认定张继峰已于2005年9月22日前退出股份,则张继峰就煤矿入股问题不构成违纪……”
张继峰向煤矿索要1100万红利,本身就是不打自招,一审胜诉的关键也就是他坚称自己没有退出股份,2006年、2007年分别分红180万元和300万元,更是明摆的事实,县里却还在等二审案情出现惊天逆转,岂不比法官讨要非法红利更可笑?当事人承认参股,并且为分红打官司,都不能认定其违法参股,还要等二审结果拿处理结论,“彻查”时其他人只要不认账,岂不都相安无事?
因而,神木官方的态度不但有护犊子之嫌,更像是在为其他煤矿的官员股东和老板逃避查处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