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房产税改口说明什么?


热焦点评(10-63):发改委对房产税改口说明什么?

彭澎

 

最近,因是否征收房产税引发股市大震荡,也对楼市走向产生牵引作用。

517新国十条满月,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产股立马反应剧烈。很快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否认有更严厉的政策,而只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

此前,在传闻重庆、上海在制定房产税的征收政策之余,上海即将出台有关税收政策似乎铁板钉钉。一时间房产股更是风声鹤戾。随后,也是国家发改委官员的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掷地有声地表态:“3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而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结果是房产股带动大盘猛涨3个百分点以上,为今年以来最大涨幅!

但随着国家发改委再次出面否认有这种说法,认为那只是个人意见,今天(25日)股市又大跌,房产股是领跌的主力军之一。

其实,如果物业税的出台有法律和技术障碍需要较长时间来通过,房产税则可能不需要太多的手续;要么由地方先行在原来税种中调整、归并即可,要么中央统一出台也不是没可能,这并非新税种。而“新国十条”新政中除了扩大土地和保障性住房供应量、提高首付比例和收紧房贷这两项较有力度之外,另一项就是税收手段,而这正是更为有力的手段,新政却将之留为后手。

当然,房产税既可在交易环节征收,也可在持有环节征收,或两个环节同时征收。征收额度以及如何累进征收是一大问题,第一套是否征收也是个问题。但起码这是一炳悬在房地产上空的“斯摩达克之剑”,让房价上涨缺乏动力,让各种类型购楼者继续观望。

虽然也有人士认为房产税征收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得修改《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这种权力的。其实,有温家宝总理那样的决心,启动修改程序是没有问题的,甚至只要提出这个动议,房地产就会受到压力。二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这我倒相信是真的。而发改委官员据此在“新政”满月时却表示房产税至少3年内不会出台其含义是否在说明工作的艰难,并以此通过媒体来向有关方面施压,还是真的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改法程序,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各界以为这可能是在地方试点的选择。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突然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由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这是什么意思?加上发改委部分官员的言论,可能性有二:一是向社会各界叫苦,也是向温总理诉苦,政府部门承受来自总理和利益集团两方面压力,是夹心层;二是利用媒体来施压,因为即使地方无权,中央也可以有权来出台啊,关键是出不出台,至于是中央出还是地方出倒还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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