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故事及其意义解析
有一个夏天,我和同村一个年纪相同,但辈分相差一代的同学在水井一侧的地边儿打架(忘了因为什么),开始虽然俩人动手互击,但打得不算特别凶。我正在全力以赴,脑袋忽然疼了一下(火星乱冒、鼻口血涌),撇开小嘴就哭。母亲闻声来到,一边把我拉在怀里,一边质问新加入战团的那人。母亲说:俩孩子打架,你大小伙子打俺孩子,算个啥东西?大致是得了便宜,那人没吭声,拉着和我打架的人——他的弟弟,回到自己家。到秋天,我一直头疼,许多年后,母亲还说,你头疼的根儿是某某某在水井上边留下的。我听了,想了好一会儿,才记起以上那幕场景。
要不是母亲提醒,我可能就忘了。在乡村,或者有人的地方,孩子们之间打架像大人们之间因为某种利益吵架甚至使用肢体语言一样经常。从十二岁那年开始,我一直头疼到二十五六岁,每次疼,都想起那次被一个比自己大七八岁的人打中脑袋的情景。疼的时候,我特别恨他,一旦头不疼了,就把他忘在一边。母亲说这叫“没耳性”,后来我觉得这更像“好了伤疤忘了疼”。小时候,我和同龄人打过无数的架,但记得的似乎只有这么一桩。随后的年代,我不仅和打架的那个同龄人成为相对较好的朋友,有几次,落魄得顾头不顾尾的时候,还给打我头(他哥哥)的那人借过钱。
第一次还了,第二次没还。是十块还是二十块,我早就忘了。现在想起来,仇恨和恩惠在任何时候都是并行的。摩擦是必然的,合作也是必然的。尤其是同在一个地方生存的人,所有的矛盾原本都建立在互助的基础上。第二个故事是:某年冬天,一个人娶回了媳妇儿,另一个人也娶回了媳妇儿。这在乡村,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半年之后,这俩人却相互对换了媳妇儿。有人说,这个男人原来喜欢的就是那个男人的媳妇儿,那个男人最开始也喜欢着这个男人的媳妇儿,是家人硬生生地把人家分开。
还有人说:换过来就好了,张三的归张三,李四的归李四。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记忆至今,一在于新鲜,二在于他们的从容和坦然,三是还有自己的想象和渴望。这在刚刚改革开放的偏僻乡村,至少是一次心灵上的撼动与观念上的变革。几十年过去了,这一故事的当事者都还健在,儿孙成群。可能是年代久远的缘故,对他们年轻时代的惊世骇俗破天荒之举已经无人提及。要是没人用文字记载,再多年后,这个故事就有可能在村庄彻底消失。第三个故事是:某男和某女遵照父母之命结了婚,虽说新婚夫妻亲如蜜,日上三竿不起床,白天吃的一锅饭,晚上枕着一个花枕头,但俩口子并不融洽。慢慢地,丈夫暴打妻子,妻子哭闹。如此一段时间,妻子决意要和丈夫离婚。
某一次,妻子遭暴打后返回娘家,娘家人的态度也由先前“凑合着过”转变为“坚决和那个王八羔子离婚”。丈夫听说后,手提菜刀,跑到一河之隔的岳父家,站在门口挥刀喝道:要是某某某跟我离婚,我就砍了你们全家!说完,扭头回家。翌日,妻子回到丈夫身边,神情和态度和以前没啥两样。再一年初夏,某日清晨,妻子洗漱完毕,正在台前梳妆,婆婆进门拿东西,忽然大叫一声。众人来看,只见满床鲜血,丈夫的头颅像是一颗大南瓜,横在床头上。
这个故事发生是三个故事当中距离现在最近的一桩,时间大致是2002年。第四个故事是:某小伙子辍学后,接管了父亲的代销店,由于脑袋灵光,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附近乡邻人人夸赞。某有钱权人家父母一合计,将自己女儿许之为妻。由于年龄还小,就先订了下来。两年后,小伙子生意赔本,到处被人逼债。未来岳父母一合计,就与小伙子退掉了这门亲事。一年后,未婚妻嫁与他人,小伙子空门独守。再一年,小伙子花钱买了一个四川籍女子。再一年,已为他人妻的她生了一个孩子。不过几个月,小伙子与四川女子也生了一个孩子。
出人意料的是:小伙子与四川女子的孩子还没满月,就死了,有人说是故意用被子捂死的,有人说是俩人都不给孩子吃东西饿死的。更出人意料的是,小伙子竟然以5000元的价格把和自己同床共枕了一年多的四川籍媳妇儿卖给了邻村一个光棍。村人闻听,背后大骂此男人简直猪狗不如,老了饿死都活该。几乎与此同时,已为人妻的“她”也出了变故,她嫁的男人在煤矿下井时和一个四川籍小姐混在一起,发展到最后,先后多次并带回家里,对着妻子,公然宣淫。她忍无可忍,抱着孩子回到娘家。
娘家人力劝小伙子改邪归正,小伙子依然故我。几个月后,俩人离婚。再几个月,她又与一小伙子结婚。最初的那位小伙子,现在已近四十岁了,仍孑然一身。有一次回乡,分别遇到俩人几次,女皱纹割面,老态赫然,男依旧留分头,着西服,一派潇洒自然。相对而言,这个故事延续的时间前后恐有十余年。——长期以来,我反复琢磨能够记得的陈年旧事,每一次想起,都觉得别有趣味。也觉得,这四个故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一方地域文化风俗、价值观念和精神信仰的概括,是人心和人性的形象反映。
第一个故事是我亲身经历——疼痛促使仇恨,也使仇恨得以长久。但恩惠又使人必须感恩。当伤害与帮助同聚一体,报复和感激就成为了当事者的一种艰难抉择。如此引而扩之,那就是乡村传统人情观念中的“恩怨分明”与“恩是恩,仇是仇”。所庆幸的是,作为当事者,我已经淡薄了往年这一恩仇,而变得坦然,甚至觉得,一个地域的人,最大的利益来自于生存和生活上的互助与合作,而不是睚眦必报、结仇寻恶。第二个故事显然是我出生乃至长大的那块地域上迄今为止最美丽的“人性事件”之一,把相爱的各自珍藏,在适合时机与条件下,用和平的方式还给相爱的,这本身彰显了一个巨大的美德,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佳话和传奇。
第三个故事可能屡见不鲜,夫妻之间的爱与恨,情与仇,杀戮与拯救,似乎整天都在上演,类似的惨烈也不少见。但根本的问题是,在我们的村庄,暴力仍旧是人们在解决利益与情感矛盾时最常用的武器,似乎只有疼痛和血腥,凶狠的肢体语言,最终杀人取命才能心神畅快。多年以来,我对自己出生并要最终回到的村庄——最大的遗憾和不满就是无所不在的暴力——它几乎贯穿并如此长久地盘踞在乡村人群的各个角落乃至骨髓,它在乡村的上演次数与表现深度可以与权力、金钱等等切身物质利益相提并论。
第四个故事的当事者都是我的同学和好友,只是年龄略长于我。他们订婚,我当面表示诚挚祝福,他们分开,我还劝他们不要轻别离,他们遭遇一系列人生困境与厄难时,我写信或者在内心表示惋惜和同情。但事实上,他们的故事当中,既有乡民们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婚配传统观念,又有“嫌贫爱富”物质至上的世俗主义,既有选优为己的功利思想,又有一旦不如意就自暴自弃的消极因素。他们最积极的一面,大致是亲身实践了婚姻自由乃至在乡村显得特别新潮又另类的单身主义,但我知道,这些却都不是建立在本人的理想追求与俗世生活标准之上的自觉行为,是时事和具体境遇,迫使他们必须如此,甚至只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