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选择最大利益?怎样有效实现最大利益?怎样真实评价最大利益?一本关于怎样占有最大利益的哲学著作《利益论》,2010年4月16日正式公开出版。
作者王大豪以“需要”为出发点,以“满足需要”为终极点,把解析“占有过程”作为第一步,始终以“占有力决定一切”作为向导,探索占有者满足需要、占有利益的最一般规律。
在《利益论》一书中,作者将占有过程划分为选择、实现、评价三个阶段,将占有力划分为强、弱、同三种状态,将占有方式划分为强迫、被迫、自由三种形式。
作者通过解析选择、实现和评价在占有过程的三个阶段中的不同功能和作用,总结和概括出选择、实现、评价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即,选择定律(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第一选择)、实现定律(实现自己的选择永远最努力)和评价定律(自己的需要永远是评价的标准)。
作者将占有力作为利益论的核心概念,并对占有力的作用和价值作出了哲学意义的揭示。
《利益论》的基本思想和理论逻辑链构成是:占有力决定占有方式。有什么样的占有力就必然选择什么样的占有方式。占有力强必然强迫,占有力弱必然被迫,占有力同必然自由;我由此推导出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发现——制衡定律:只有以相同的占有力才能相互制衡。
王大豪的利益论学说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对于法律制度设计、经济制度设计,对于公共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对于构建司法监督与反腐败、社会公平与和谐的运行机制,以及公共采购、招投标、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都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