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位于广州天字码头斜对面、建于1924年的广州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改建成为“哈哈酒吧”。改建过程中,旧址的地基被深挖,结构被改变,挂在正门右侧墙上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被“急招服务员”的广告牌所取代。目前广州文广新局和承租方争论的焦点是,未经许可深挖消防水池。看来这次同学会旧址真的是“伤筋动骨”了。
可能是广州市民向来喜好新鲜玩意儿,特别是带有点复古的新鲜事物。据称,试营业的“哈哈酒吧”的生意还不错。也就是说,拿着高脚杯,品着红酒,在红灯绿酒下缅怀民国革命先驱,这将成为广州人的最时髦生活方式。这让缅怀革命先驱的行为增添不少的喜感,但突兀和极具落差感的参观革命遗址的方式,会不会导致人格分裂呢?
一时间,文物保护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关注的热点。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此前的东山小洋楼拆迁建商品房事件。东山小洋楼的拆迁,最终在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的强力干预下被叫停。往往事情就是那么悲剧,制度制约总是臣服于领导权威。领导表态了,又有人赞扬这是弥补制度的缺陷。制度的缺陷在哪里?“东山小洋楼拆迁”事件暴露出的是广州文物保护,特别是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最大问题,也就是没有完善的保护体系。历史建筑的保护,牵涉到许多部门的协调合作。谈到合作,有句话最应景了:每个中国人都是一条龙,一群中国人一条虫或乱成一锅粥。这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各个部门在有利益的时候互相争夺管辖权,在没有经济利益下互相推诿不管事。因此我们总是梦想着有“一双强有力的双手”牵着我们走,其实就是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部门来指挥自己。
在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改建成“酒吧”事件中,看看相关部门对此事的态度吧。
广州市文广新局(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称,同学会变成酒吧并非违规之举,尝试“边保护边利用”这种国内外开始施行的保护方式对广州市文物进行保护,于是从“更有利于保护的角度出发”,在去年的时候就通过了改建成酒吧的申请。同时表示,目前改建的范围已经超出了批准范围。文广新局的意思是,我收租金,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广州市工商局的表态显得很无辜,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同学会为商业用地,并符合颁证的要求,那工商部门是没有理由不给其颁证的。工商局的意思是,给我一个不发证的理由?
广东省文物局则表示,根据《文物法》的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但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出租”,因此同学会变身酒吧属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广东省文物局以“同学会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建的印象比较大”为由高调介入此事,称“分清合法和违规两部分,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改建行为,将要求对方整改,该处理的要处理”。省文物局的意思是,原则上同意广州市文广新局的做法,但为了平民愤,“同学会”归我管,当然,租金也是我的。
或许是此前“东山小洋楼拆迁事件”积累的经验教训,省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已经介入市级单位。作为级别更高的主管部门,介入此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以对下级部门的行为进行纠偏,告诉下面该怎么做怎么做。作为民众,能处理好事情固然是好,但最担心的是他们沆瀣一气糊弄百姓。
鲁迅说,我向来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所以,对待同学会变酒吧这样的事,我们要用最坏的恶意才推测背后推手的用意。于是,我们想到了经济利益。在经济学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的人,都在计算着机会与成本、付出和收获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拜金主义盛行且每个人生活都极其物质化的广州,相信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当然,政府部门也不例外。
对于闲置的历史建筑文物,这是每年都花无数钱的“金钱黑洞”。但如果“合理利用”的话,不仅能有固定的财政预算,还能赚点小钱。这个合理利用,会有很多方式,比如收门票、办展览、做演出,或者直接出租给其他人经营。有财政预算的支持,又有预算外的收入,同时还能确保文物的保护,这是最佳的方案。从来不认为我们的智慧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要低,像这样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相信最擅长做生意的犹太人也想不出来,即使他们想出来了,也不会去做,因为历史建筑成为文物后,基本就等同于公共场所了,是不能够拿来盈利的。
或者我们需要一个答案,“哈哈酒吧”每月给广州文广新局的租金是多少?
如今的我们,好像是一群嗅觉灵敏的蚂蚁,稍微有点“甜头”的事情,都会引来一通疯抢,对于没有点“味儿”的,懒得围观。民众爱看“曹操墓”被挖,也是图一时热闹兴奋,但好像也没想到,古墓就值钱。对一些历史建筑,除了能作为景点收门票的外,大家都对它没什么兴趣。直到有一天,发现历史旧址变成了歌舞厅,大家只能在高亢的电子音乐和幽幽的酒杯中品位历史,然后发现,所谓的历史,不过是一块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