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说服我(五)


请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说服我(五)
——向伍振海下达第一份战书!
 
高贵的伍振海院长:
2010年4月14日15:24接到易亮电话,叫我来趟法院执行局,4月15日上午我来到执行局,易亮对我说:“你虽然归还了防疫站官员潘承泉全部本金(10000元),但仍欠利息,潘坚称法院最低必须执行12000元利息,要不要我帮你协商或你自己去协商?你最多能给他多少利息?防疫站官员李健民借据6000元剔除法院拍卖你饮料厂全部收入只有壹仟多元,你仍欠四千多元,李坚称,法院最低执行还要11000元执行款,要不要我帮你协商还是你自己去协商?!朱苏珍案因你双方有归还协议,建议你按时归还,早点结案;茶滩案35968元,我可以帮你协商至多少2000元。如果以上没意见的话,就在你幼儿园教育经费存款中划走!”
我:“至多给潘承泉3000元,去年和他协商的也是这个数!至于他李健民,对不起,和他没有协商的余地;至于划存款,主动权在你法院,你不用问我,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话语权,法院爱怎样就怎样,别跟我假惺惺,谢谢你的努力和协商!请问是不是人大转告了法院叫我复印案中案材料?!”
易亮:“没有接到人大通知或电话,要复印材料,须经院领导批准,我一个办事员没有这个权限,至多复判决书给你!”
我:“要复就全部复(包括原告的材料和笔录、证据),我必须知道这些案子我是怎样败的,潘、李、朱依据什么保全我的房产和拍卖我的厂子?!拍卖所得到底多少?法院有没有依据程序向社会公告包括媒体公告……到底要问哪位院领导?”
易亮:“你给高局长打个电话,他同意复就复给你!”
2010年4月15日9:57分我电话高:“高局长,我请求复印案中案全部材料,易亮说要经过你同意,易亮就在这里,你要不要跟他讲一下?”
高:“我现在正在出差,易亮同意复给你就复给你,不用问我……”
我:“高局说易亮同意复就可以复给我,推到你表态了。”
易亮:“我是个办事员,没有领导电话或通知,不敢复给你!”
伍振海,别跟我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了,判案只能重证据,不准我复印案中案,就是不准我了解对方到底有什么证据打败我,连对方欠条都不让看!我至少要看到欠条是不是伪造的,证据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吧。你们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是不是都是些怕见光的案件,都是这样暗箱操作?都是这些不准当事人验证案件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案件?是否可以这样推定:假设我欠2000元,你们可以伪造出欠条2万元、20万元;假设拍卖我厂200万元法院也可以伪造只有2000元,剥夺我知情权就是剥夺我验证据真伪的权力。到现在为止,我还真不知道欠条真伪,拍卖我多少财产,这不是执恶法吗?崇义法院不是成了小国家吗?你伍振海不是成了土皇帝吗?到现在你伍振海还千呼万唤不出来,犹抱琵琶半遮脸—羞羞答答,到现在你伍振海还没有解释“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对于叫停不叫停“案中案”,也没有司法解释。你竟然有脸弄一个“崇义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还恬不知耻地在网上公布,可见你溜须拍马的本领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连一个“赖正珠案”伪造证据、支持伪证,不用证据枉法判案,你伍振海竟然不敢与我对质,不敢澄清事实真相,你还有什么脸面谈司法公正?你伍振海竟然不敢就“搜查拘留案”、“查封拍卖案”及案中案发表你的高见,批驳我的观点和证据,你不是法院吗?你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吗?为什么像小媳妇样怕见真容?从中推定:你伍振海和崇义法院就道德的约束而有任何一个层面对你们有约束力了,所以你们丧失了法治权威,社会必然陷于混乱。难怪崇义政府与公民案件,公民永远是败诉一方,频频激起巨大的公众情绪,你法院和伍振海是否值得反思的地方?“民意”不是案件当事人,法官是可以不理睬舆论,但法官的判决至少要有说服力吧,至少能回答各方质疑尤其是当事人的质疑吧,至少必须要注意实体与程序公正吧。你连质疑“采信X片报告单,门诊日记却不采信X片”都不敢作出回应,这不是对抗民意吗?这不是对抗法理吗?这不是枉法判案吗?为什么你不敢质疑我质疑涂建枉法判案?你身边还有一大批像涂建那样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学高手,而我仅仅是一个文革高中生,从来都未学习过法律知识的高中生,你羞愧不羞愧?为什么你不敢质疑我质疑“查封拍卖案”、“搜查拘留案”是企图“政治枪杀案”,按刑法规定应将参与者处三年以下徒刑?为什么你不敢质疑我质疑“查封拍卖案”及案中案不是国家和军事机密,只有让当事人复印材料,了解案件、深入案情才能真正验证证据真伪,阻止法官枉法判案?上述系列案我连判决书都没收到一份,却凭上述系列案行使对幼儿园搜查、拘留、冻结、扣押职能,你伍振海和崇义法院判的哪门子案?执的哪门子法?划的是哪门子款?你伍振海司法不公、不依法办案,必会使公众对法院失去信心,当崇义法院公正性、正当性受到质疑时,你伍振海还自作聪明对我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整个社会当然会受到的损失是非常大的,一旦司法公正出了问题,必然引起大面积连锁反应,进而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从中推定:你伍振海是崇义社会不稳定的罪魁祸首!
县委书记黄志标在2010年2月9日全县政治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指出:信访工作实现了“三降”(越级访、越级集体访、赴京非正常访)……广大政法干警、武警官兵、不畏艰难、冲锋在前,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作出突出贡献……网络舆情掌控难度加大,一些人在自身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时,往往企图通过网络发贴等形式将个人的利益复杂化、舆论化、社会化,不断给政府施压,要求从舆论上解决一些个人问题……对于越级访、重复访、缠访、闹访等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上访、缠访、闹访和带头闹事的违法分子,这一条也作为今年政法部门的首要职责,特别是公安机关要主动介入,一抓到底……
首先评析“三降”,从中透露了县委一个重要信息:反对上访,有什么事县里解决,家里解决,家丑不外扬。但是我几年来就“赖正珠案”、“查封拍卖案”等案多次申诉县领导,甚至直达黄志标,他们却避而不见,视之无物,难怪县法院书记员会得意扬扬地讥讽我:你又是炮轰又是拷问崇义法院,有用吗?有哪个上级部门理你,回复了你?大实话,肺腑之言,从中推定:县领导是不是也太不仗义了吧!
“广大政法干警……作出突出贡献”是表扬你伍振海和县法院,但里面的观点我不敢苟同。“赖正珠案”不用证据,炮制伪证,支持伪证,枉法判案也是作出突出贡献吗?权贵资本滥用司法权、警察权霸民财产、泄私愤,不同意权贵资本入股饮料厂就查封、拍卖;把黑手伸向幼儿园, 不同意照样查封、搜查、拘传、拘留也是作出突出贡献吗?撕裂社会伤口,打压民众监督法院也是作出突出贡献吗?“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甚至不准当事人了解,查阅、复印案情,不按法定程序随意查封、扣压民营企业财产也是作出突出贡献吗?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判案,拒绝出示院长批示的拘传令、拘留令拘留负责人和法人,超标查询,超标搜查,超标冻结存款,丢失当事人法律文件也是作出突出贡献吗?“赖正珠案”涂建不但仅凭监护人一句话“大概在操场摔伤,或在走廊摔伤或在床上摔伤”作为定案依据,将被告赖昌平医生X片和X片报告单割裂开来采信,还说证据来源合法真实,故意将我方证据不装订入卷,甚至抽掉销毁材料,结果造成枉法判决也是作出杰出贡献吗?执行局凭你伍振海关于“县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案中案崇义法院执行通知书【2008】崇法执字第150号茶摊信用社两万元的借款(201015日连本带息27000)现通胀欠35968元搜查幼儿园,搜查令不执行目的方茶摊信用社两万元的借款,却执行“赖正珠案”执行款20000元,还想执行贪官潘承泉12000元利息,和贪官李建民11000元执行款,张冠李戴,枉法执行,一错再错也是作出突出贡献吗?你伍振海和县法院保护的不是人民财产而是权贵财产,所以你们才不畏艰难,冲锋在前,大打出手,非法查封、拍卖、冻款、拘传、拘留。你伍振海此时此刻难道还有脸吹嘘县法院荣立三等功吗?送你伍振海一幅对联:说是事实就是事实,不是也是,说不是事实就不是事实,是也不是,横批是:看谁嘴大。送你涂建一副对联:说是证据就是证据,不是也是,说不是证据就不是证据,是也不是,横批是:不服不行。
黄志标“网络舆情……”,观点更不敢恭维,几年之久,我向县领导、县监察反映N次崇义法院N次枉法判决,枉法执行,只有县人大晴蜒点水,其它没有任何回应,也没有任何调查和处理,“长太息兮泪沾襟,哀民生之多艰”,更不要说铁腕反腐了,既不准上访,又不准网络问政,网络监督,否则就是向政府施压。这不是把草民圈在猪圈里等待屠宰吗?任你政法机关胡作非为,迫害打击,枪杀公民吗?用一句“激动死”、“躲猫猫死”搪塞一切人间罪恶吗?这不是把屁民放在火炉上烤,逼众冤民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冒着推诿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吗?官场月黑风高,上级监察纵崇义法院敛财割民膏。叹守法良民,依法维权,这般拦截,那般阻挠,宪法法律,形同胶套,任意伸长或缩短。只期盼有青天包公斩恶除妖!
而对于“越级访……公安介入,一抓到底”更是杀气腾腾,规范了冤民只能蒙冤,不能申诉,否则暴力伺候;规范了屁民只能忍受贪官明火执仗,贪腐堕落,盘剥百姓,枉法判案,压迫人民而不准反抗,否则公安介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你县委、县政府、监察部门能拿出严厉的问责制和强有力的监管制度问责伍振海,问责崇义法院为百姓讨说法还公道吗?请不要叶公好龙!如果会的话,你黄志标讲话都是对的,百姓服你,我也误解了你。但几年之久,面对我N次申诉却不见任何监察部门、党委、政府空降崇义民间调查核实,立案处理;面对崇义法院制造一例又一例冤假错案,权贵资本放肆侵占民营财产还不准复印案情,只催你结案,哪怕没归还案中案1分执行款,也能结案,而必须本月底结案,里面猫腻是为什么,我实难难窥其中奥秘,难道崇义法院想金蝉脱壳?!不同意权贵资本强行进入我企业、幼儿园就要查封、拍卖、拘传、拘留、冻款、关押教师,这与强盗行径又有什么两样呢?难道还不准公民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呢?用法律捍卫公民利益也是重复访、缠访和闹访吗?
胡温新政第一部分立足点就是“以人为本”,你党委、政府以人为本了吗?第二部分是发展社会所采用的合和性方式、手段和途径即“科学发展观”。从中就肯定了我网络问政、网络维权、网络质疑、网络监督是合理合法的,只要不捏造证据、捏造事实,就不存在向政府什么施压,而是对县委、县政府、县监察、县法院善意开炮、炮轰一切腐败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执法,乱执法,执恶法,肯定了我抵制权贵资本疯狂扩张进入民营企业,抵制权贵无耻地滥用公权打击迫害公民导致我厂损失几十万、几百万还不准知情;导致关押教师、冻结教育经费,不但不介入调查,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所以我的行为中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是正确的。第三部分是实现社会综合发展的目的,即构建“社会和谐”。地球人都知道中小企业是国体经济的中流抵柱,是国家经济的坚强柱石,不但承担了80%的就业机会,还在创造税收、降低物价、改善民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难怪省政府会发文用“六不准”规范执法,最高检会就滥用权职案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法人,其他组织直接损失20万元以上或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规定了检察院必须立案。我厂非正常破产还不准当事人知情,竞顽固地坚持错误,更凶残地对待民企;而党委、政府、检察院不闻不问,任由崇义法院闯红灯、枉法判案和执行;更加疯狂地白占白拿工厂、幼儿园还高歌猛进,岂不是法律的悲哀,人民的悲哀,政府的悲哀?如果任由吃人的权贵资本继续吃起人来,政府、监察还听风是雨,两眼一闭,由此恶果必定是:挤挎民企,减少从业,大官大贪,小官小贪黑压压一片,审计、监管就只能在一场又一场太极八封交锋中,变成温柔的“和风细雨”;权贵资本败了抢(民企),抢了败就会恶性循环 ;顽症不解决,问题就不可能最终解决;法院诉讼更是拼的是钱和权,不讲过程,只讲结果,可以用任何卑鄙、肮脏、违法的手段,便会“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中国法律必定会变成废纸一堆或观赏不执行成花瓶或被人利用执恶法,法院执法审判公信力会全部丧失。所以我亟待县领导迅速介入上述系列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进行查处。这样中国农村才能安身立命。整个国家才能安身立命。
伍振海,假设我俩角色互换,我是院长,你是草民,情况又怎样呢?我会支持伪证,串通拍卖公司,违法强制执行,让你几百万财产通过查封拍卖蒸发,还不准你到场和查阅,复印卷宗,故意不监管让你流失大半财产,最后告诉你几百万财产只拍卖到1仟多元,你几十万房产才卖到几十元,几十万小车才卖到几十元,也像你一样把玻璃瓶敲碎作废玻璃拍卖,把机器作废铁卖,把钢瓶作废钢卖……你肯定会说:我要查阅案卷,要复印证据和材料。办事员会对你说:我无权让你复印,复印要经过院领导批准。你肯定会骂:我几十万房产怎样才拍卖到几十元、几十万小车怎样才拍卖到几十元,谁是买受人,你们是枉法办案,枉法执行。执行局会对你说:我们只会执行,其他你去问领导,或者干脆对你也来个集体失声。你气冲冲找我,但我象你一样一年三百六十天都不在办公室上班,你很难见到我的尊容;假设你告到县领导、检察院那里,只有信访办工作人员接待你;想见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检察长?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检察长是你想见就能见到的吗?!假设你要投诉,本案不予立案;假设你要上网发贴,县领导会派人耐心细致地做好你的说服工作,说你在自身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企图通过网络发贴等形式将个人利益问题复杂化、舆论化、社会化、不断给政府施压;如果你纠集一伙人向我讨说法,不用几分钟武警介入、公安介入、暴力伺候,对你拘传、拘留、让你在监狱“激动死”、“做梦死”;如果你还敢反抗,我会制造枪杀案说你袭警,或派黑社会追杀你,说你群架或其他原因致死;如果你敢上访市领导、省领导、中央领导,那你就是越级防,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属非法上访要严厉打击,公安介入一抓到底……此时此刻,你会服吗?你会向我投降吗?你肯定会象我一样,命可以不要,但要活得有尊严!从中推定:官员的法律保护无穷大,草民法律保护无穷小,这就是法律不等式,这种不等式的媒介就是拒绝程序,支持伪证,不让当事人了解案情才能成功。官民生存空间不等式:假设我是官员,我要开矿,银行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借款伺候,亏损了,物价通涨的伺候;我要办学校、民营企业伺候,什么?法人不肯?!----查封、拍卖、拘留、冻款、“喝开水死” 伺候那法人;我要用无穷小的现金入股你无穷大的学校,不行也要行!我要办工厂、国营企业伺候。什么?国营财产是国家财富?现在是市场经济,要转变观点……
法官律师不等式:假设我是法官,什么?什么意思?!律师要当事人出示证据,要查阅案卷,铐到操场晒太阳!!“小媳妇”律师问我:对方当事人是4岁儿童,不能按“职工工伤伤残福利标准”鉴定,X片与X片报告单分开采信是不对的……我就会咆哮法庭,丑态百出,大显淫威,一手遮天!看你等能把我怎么样!!
中国太多不等式,都是由无穷大和无穷小构成矛盾的双方,媒介都是因某些官员贪腐,枉法制案,支持伪证,不用证据,公权私用等构筑,一旦这些不等式真的走向极端,环境必污染,百姓必遭殃,谎言必盛行,作秀必时尚,法制必践踏,官民必对立,私企必跨台,就业必严峻,记者必被打……
只有一个不等式:才是最摧枯拉朽不等式,那就是民心不等式,别看有的老百姓穿得破破烂烂,有的甚至每月才几十元,或几百元或几千元收入及工资,有的甚至为生活所迫“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看不起病”;有的被某些官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的发贴遭遇跨省抓捕……他们是最善良的,善良得让人流下悲伤的泪水。他们是最守法的,政府维稳就维稳,说下岗就下岗。但是物极必反,一旦这个不等式忍无可忍,任何不等式都将消灭,任何贪腐官员都难逃清算,任何崩溃的经济都会修复,任何污染的环境都会重新披上绿装,×××万岁,人民万岁又会响彻直冲云霄,人民血肉长城会再次威震四方,沦陷的道德会再次抛到太平洋……这个神奇的不等式可以创造人间一切奇迹,可以摧毁一切强大的腐败力量!
是什么力量产生了“崇义县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民营企业告官更是难见青天。是因我拒绝官僚资本强行入股,这是内因;外因是三天过后又是断水管,又是在全县范围没收产品,电视台曝光,勾结法官查封拍卖饮料厂全部财产!
数十年来我一直坚持要求查阅、复印案情,竟然遭到法院工作人员软磨硬顶。根据法律规定:诉权不能代理和物权大于债权的原则,李健民巨巨六千元借据,竟然拍卖掉几十万、几百万的民营财产,还说只能抵他壹千多元的债务,伍振海竟然借“崇义县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的案中案,如李健民所谓的利息11000元(含四千多元本金),潘承泉所谓利息12000元对我幼儿园下达搜查令,非法拘传、拘留法人和负责人,围攻、推坐农民兄弟,关押下岗工人,超标查询,超标搜查,超标冻结存款,李健民债权6000元大于价值几百万元饮料厂和11000元之和,还非法查阅幼儿园全部经济秘密和全部法律文件,丢失幼儿园法律文件等,伍振海和崇义法院确实为官僚资本作出了杰出贡献!
本案是否进入合法的评估程序,成品和半成品、包装物等有没有评估及价值体现?有没有将评估的产品、设备无偿赠与买受人?当时我前妻在蓝天幼儿园上班为什么不叫她画押签字?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有没有违法?有没有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的决定?有没有恶意串通?据法院工作人员同情透露:此案拍卖几次,是否?我的财产是谁保管?是否被偷或流失?拍卖款是否存在贪污和挪用情况?拍卖收入情况和其它财产情况处理结果何如?从委托评估到拍卖完毕是否执行局一手包办?为什么不将拍卖收入首付工人工资?资产有无高值低估或故意遗漏或恶意评估或报告拆零变现?潜规则到底有多少?难道上述你伍振海和崇义法院就没责任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吗?难道上述内容是国家机密和军事机密吗?凭什么发生如此重大案件还坚决不让我知情,坚决不让我了解不正常破产的来龙去脉?十年之久我坚决要求法院知情、查阅、复印此案,为什么你们坚决不让我知情此案?还坚决和我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法院办事员如此说:四个案中案的欠款和利息必须从你幼儿园教育经费存款中划走;要查阅、复印、了解“县法院查封、拍卖案”及案中案的案卷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我是一个办事员,不要为难我(质疑:划教育经费就不要院领导批准了?就不是办事员了?就不为难你了?)院领导如此说:你找办事员,他会让你查阅、复印你就可以查阅、复印。办事员回应:没经院领导批准,我不敢让你查阅、复印,这就是荣立三等功的法院吗?难道此案拍卖款全部进入你伍振海的腰包你才如此胆战心惊?难道隐藏有一个巨大的阴谋?执法犯法,法律大门到底为谁敞开?法律赋予执法人员究竟是什么?是权力,还是逾越权力,知法犯法?我的几百万民营企业在崇义就这样被崇义法院残酷地掠夺掉?就这样生吞活剥我厂使我打了水漂?只剩尸骨壹千多才告之我?天啊,你不天打雷劈枉法贪官何为天?地啊,你不分黑白,错堪贤愚何为地?官员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热衷于四处招商引资却不能善待民企,甚至雁过拔毛,竭泽而渔,枉法判决,枉法执行,不惜牺牲政府和法律尊严,牺牲公民知情权竟还一路绿灯,你说荒唐不荒唐、难过不难过?
查封饮料厂前,还有一小插曲,法院有自称书记某官莫名其妙气冲冲到我房间肢体磨擦N分钟,我前妻大呼:你凭什么打人,凭什么打人,他才住手。后来他到崇义环保局告我说什么工厂有噪音,环保局就此事还向我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河殇》中有句名言:在一个保护不了老百姓权力的国家,最终也保护不了它的主席;一个违法乱纪的政府,最终也保护不了他的政权。权贵资本家白占白拿我的民营工厂后,他们并不会真正珍惜和有效地使用这些生产资料,看见我企业如日中天,他们眼红得要拿命,强行入股被我拒绝后,才滥用公权打连环拳;后来某官向我讨教配方及销售通道、采购通道被我一口拒绝;他们才被逼勾结法官无奈拍卖掉我民营工厂。他们非法占有我的企业财产后,就像赌赢来的钱和中彩票得来的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快。更主要的在于他们把我企业财产弄到手后除了他们会玩弄技术,根本就没有经营本事。即使他们有强大的公权资源和源源不断的银行借款资源也无济于事,除了豪取强夺,全部都是饭桶一个。他们可以像我一样把企业经营得有60多个工人上班吗?有政府主管工业的副县长考察鼓励吗?有每天一部5吨东风、两部农用车、八部板车从早6点忙到晚上10点都可以把产品全部销售掉吗?他们除了双手投降认输,火速拍卖掉工厂财产外别无选择!这就是权贵资本家的无能与无耻!崇义法院将我几十万、几百万企业财产极其慷慨、大方“拱手相让”了,你伍振海还丧心病狂地追索案中案债务,下达搜查令搜查幼儿园,你伍振海和崇义法院不是倚仗法律和公权欺压老百姓和民营企业吗?老百姓和民营企业的生路不是被你们彻底掐断了吗?你伍振海和县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公信力、公信度又体现在哪里?此案过去十年之久了,至今不予纠正,你们还要视法律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儿戏,有恃无恐、我行我素将枉法和腐败进行到底吗?庄严的国徽难道在崇义县就失色了吗?神圣的天平,难道在崇义就如此倾斜、扭曲了吗?
头戴国徽、户杠天平的堂堂执法者的崇义法院,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你们为了一已私欲,就这样摧毁一个又一个民营企业吗?以强盗式暴力掠夺公民财产还心安理得吗?难道你们都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教诲: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还特别指出:只有实现司法公正,才能提高法院的公信度,才能提高判决的公信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客观公平和法律公平的有机统一,只有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才能真正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难道你们都当耳边风了吗?连当事人复印查阅了解案件的勇气都没有,何来的崇义法院司法公正?何来的当事人胜败皆服?
“天地人”在新浪博客写道:英国只有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国200年来只有40多名法官犯案,这样的事实在我国民众看来真可谓奇迹,不可想象,也不可思议。笔者质疑:总理为什么不一抓到底,你的“法律之剑”呢?你的“法律之剑”何在?为什么不为国家、为人民再一次祭出你的“法律之剑”?为什么不再严厉一些,就差一步之遥啊!这正是:悬法治进而司法者何为?你总理就是司法者也!最大的司法者之一也!本人恳求黄志标,你是崇义县委的党魁,又是崇义县最大的司法者,恳求你祭出“法律之剑”,这样你才能成为崇义人民的清官,这样你才能成为崇义人民的青天老爷!如果靠吆喝赚政绩,你永远成不了有作为的父母官,也永远成不了现代包公也,你的豪言壮语,你的信誓旦旦永远是骗人的鬼话,永远是雾中月、镜中花。
伍振海,我现在不是把你当敌人看待,还是当同志看待,虽然有些意见和批评尖锐一点,但还是善意提出,我这个人就是这个德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这个人人没有私敌,却到处都是公敌。为抵制郭祥东贪脏枉法,我狂轰滥炸县、市税务局领导几十年,但他们还是每次谅解我不记仇。去年我就“赖正珠案”咨询我的同学黎章辉(高院):“中国法官是不是全部都不用证据、伪造证据,炮制伪证枉法判案的,这样子这个国家不是快玩完了!……”黎章辉:“是有枉法判案,但不是全部,大部分是廉洁奉公,痛恨腐败的,不过也有些不良律师拼命捞当事人的钱,出了事就往法官身上推,这也有些不公平……”
你伍振海是不是把我当假想敌,我不得而知了,当这封信发出,就是对你的权威挑战,就是对崇义法院腐败势力敲响丧钟,你是副县级领导,掌握巨大的公权资源和关系资源,一怒之下,要用莫须有罪名逮捕我入狱然后在监狱“激动死”、“洗脸死”不是没可能的,这是明的镇压;暗的镇压就是收买黑社会或或许你就是头头,对我杀人灭口或用警察权借口我袭警对我一了百了,省得我在此叽叽喳喳,扰你清静,对你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或者你干脆赤脯上阵,签署搜查令、拘传令、拘捕令对我幼儿园致使一击,使幼儿园重复“崇义县法院查封拍卖案”的悲剧,再次因幼儿园债务形成新的案中案,新的起诉,新的执行,新的白毛女浪迹天涯也是有可能的。
我是个硬骨头,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投降的主,请你不要用明暗或红黑暴力逼我就范,逼我低头,逼我死亡,这样做对我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如果你继续当缩头乌龟,等待你的就是我对崇义法院和你的枉法雨点般的轰炸,你只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说服我、调查我、处理我的案件才是上上之策!
刘奕良
2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