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在哪?
王 卫
世界上不存在正义,也不可能实现正义,正义永远都是人们不懈追求的,如同坐标中的双曲线一样,永远只能无限接近坐标,却不可与坐标重合。
为了国家建立,农民踊跃参军,用架子车推出淮海战役;为了合作社建设,农民土地交给集体,成为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连结婚登记也得单位开证明;为了赶英超美,农民砸锅大炼钢铁;为了工业化,农民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农产品,出卖廉价劳动力;为了城市化,赖以生存的土地也被征收,补偿金微不足道。为什么每次都是农民受伤害?社会正义何在?
昨天晚上,家里老母亲打电话,说是周边村庄都在卖地,一亩地3.9万,让我把户口迁回去,我说三万九的价格太低了,她说,现在几个村一齐卖地,有一两家不愿意卖也抗不住。其实老母也清楚,这地一转手,就远远不止三万九/亩的价格。
亳州之前是个小城市,现在在疯狂扩张、疯狂征地,而且是城市尚未发展到此,就先把农村土地全盘征收,即便闲置也在所不辞,谁之清楚,地的增值空间有多大。坊间传说,地方政府是最大的投机倒把商,其含义就是土地财政!老家是处在一望无际的黄淮平原,政府征收可都是良田、耕地?
不管是从实体还是从程序上讲,亳州政府的征地行为都值得怀疑,其一,一个镇辖区有几千亩耕地,一个地级市显然没有审核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需国务院批准。其二,政府为了圈地而征地,谈何公共利益目的?不管是《宪法》、《物权法》还是《土地管理法》,赋予政府征收土地的前提是公共利益目的。其三,每亩三万九的补偿金,是怎样算出来的?其四,将村庄整体迁入市区,实行农转非,城市户口并不值钱,而城市户口的附加值才是最重要的,是否一并享有。
英国的圈地运动,一直被人批判,中国的圈地运动早已悄然进行,口口说代表农民利益,口口说保护农民利益,为何要代表,为何要保护?正是因为农民没有话语权,农民利益没有救济途径。
政府是依法征地,但是这个法却是恶法。中国实行代议制,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而实际上,行政机关最大,行政机关通过人大代表来控制人大决策,而公检法是平级的,和司法机关一并归属政法委领导。其实还有一个老大,大家都心知肚明。当下的人大,其代表有多少是中共党员,有多少是政府官员出身?很多利益团体在立法机构中没有表达话语权的机会,或者根本不可能影响法律的出台。法律本是利益集团相互妥协的产物,立法过程缺乏利益团体间的博弈,所制定的法律就是恶法。也就是说既得利益者通过控制立法机构,制定保护其利益的法律,然后在依法行事。
呜呼!我的父老乡亲(农民),呜呼!我的法治中国,社会正义在呢?我仰望天空,繁星却冷漠注视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