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里面的学问


 

所得税自古以来是针对私有制的,是调控私有制在国民之间比重的手段。对国有制实施高税率还可以投资返还,实施低税率还可以分红上缴,税率高低是钱在左、右口袋的区别。100%税率无异于全盘国有化,0%税率即全盘私有化。在当代不可走两个极端,相对于社会需求,全盘国有化生产不足,全盘私有化生产过剩,无论不足还是过剩,都是供求失衡乃至经济危机。如何利用好所得税率,平抑失衡和危机是一门学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所得税应该逐步成为最主要的税种,用企业所得税率平衡国有与私有的比重,用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拟制个人所得两极分化。当所得税不是主要税种时,这种调整的作用不大。流转税的主要作用是国家用来调整社会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手段,然而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应该更多依靠市场自发调节功能。在国有企业为主体而且普遍亏损的情况下,依靠所得税不可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暂时依靠增值税还可以,长期依靠增值税,就会丧失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全国统一所得税率,公平税赋,在需要刺激发展私人经济的时候,将所得税率降低到15-25%,当需要抑制私人投资时将所得税率提高至35-55%。低税率不一定少收税,当实施低税率时私人投资迅猛发展,一个大的纳税基数乘以一个低税率的税收总额,完全有可能大于一个小的纳税基数乘以一个高税率的税收总额。经济结构具有二重性,所有制结构与产业结构。改革是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是政府的事,调整产业结构如果不依靠市场而去依靠政府,往往容易使我们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