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入学考试分开为何遭遇反对


  3月1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集体采访。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我国要逐步实施高校的分类入学考试,今后全国本科、专科一起考试的制度要加以改变。目前教育部的设想是今后在全国只举行本科院校入学的统一考试,而把专科院校的入学考试权下放到省级,把本专科入学考试分开。(新京报 3月13日)

  

  媒体的调查显示,目前社会各方对分类考试,并不看好,家长普遍对此表示反对。不少家长担心分类考试会加大考生的负担,原因很简单,分类考试之后,很少有考生只选择报考高职高专,而必然大多还是会参加本科考试,在未被本科院校录取之后,才会选择高职高专。(信息时报3月14日)

  

  上海和浙江等地,早几年已经实行本科和高职的不同录取办法,在上海,如果只报高职高专志愿,将在高考中少考一门学科,浙江也大致如此。可是,实践的结果表明,很少有学生只报考高职高专,大家宁愿“受累”多考一门。实行分类考试,就不是多考一门,而是多一次考试了。所以,才有家长们感到这是增加学生的负担。

  

  在笔者看来,分类考试将增加学生的考试选择空间,提高高校选拔人才的精准性,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目前分类考试的设计,有些想当然——考生的考试选择权增加,前提是这一选择对学生有吸引力;高校的选拔精准性提高,需要高校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从教育部谈到的分类考试思路看,未充分考虑受教育者对高职高专教育的需求,以及社会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的需求。

  

  从我国高职高专的发展现状看,情形并不乐观,虽然每年就业时传出的消息显示,高职高专的就业要好于本科,甚至研究生,但是,高考考生选择高职高专的热情并不旺,能进本科绝不进专科,进了专科放弃录取来年再考进本科,在高考中很是普遍,统计数据显示,每年有四五十万学生放弃录取,主要集中在民办院校和高职高专。

  

  如果分析受教育者的需求和社会对高职教育的需求,不难发现,高职教育存在以下问题和机遇。

  

  高职的问题有三,一是在高考招生中,被安排在最后批次,给人的感觉,是最差的学校,事实上,安排在最后一批次录取的高职高专,确实也只能录取高考分数最低的学生;二是高职学生的求职受限,拿报考公务员来说,很多岗位明确提出报考者必须要有本科学历,虽然高职学生动手能力并不差,但学历成为高职学生求职的拦路虎;三是高职学生的继续求学的空间狭窄,高职毕业生继续求学的途径主要为“专升本”和接受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助学的本科教育,前者名额有限,且211院校已不再接受“专升本”,后者则众所周知地受到学历歧视。

  

  但高职也同样有发展的机遇,首先是我国产业发展,为高职人才提供的空间,要比普通大学教育培养的人才更广阔。容纳大学人才最多的无疑是服务业,但在我国GDP的构成中,服务业仅占40%,未来10年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如何,还不得而知。其次,最新的资料显示,我国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这1亿初中或高中毕业的年轻人,需要进一步接受中职和高职教育,培养、提高技能。在高中毕业生人口逐年减少的未来10年中,如果高职向年轻农民工开放,其发展空间要比大学本科教育大。

  

  教改《规划纲要》在制订中,已经注意到职业教育的不平等问题——温总理在纲要制订之初,就曾谈到发展职业教育问题——但采取的具体措施,却难扭转不平等的局面。针对招生放在最后一批,分类考试淡化了批次概念,但是高水平大学的联考、本科院校的全国统考、高职高专的省内命题,给人的感觉是高职还是低人一等;针对就业中的学历歧视,《规划纲要》提出清理歧视规定,但连一些高校在招收研究生时都明确提出不招自考生,985高校在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时都要看应聘者是不是“三985”(985高校本科毕业、985高校硕士毕业、985高校博士毕业),学历歧视的清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针对高职学生的升学出路,教育部的考虑是,今后高职也将有硕士、博士学位,这可以为高职学生继续深造提供路径,可这只能是小规模,不然,高职的硕士、博士,就将步现在普通大学硕士、博士教育质量下降的后尘。

  

  如果将受教育者对高职的评价和社会对高职的需求联系起来,将找到适合我国教育发展的考试改革和教育改革模式。

  

  在分类考试设计中,针对高职高专的考试,应根据高考升学率已达60%的现实,实行高职院校完全自主招生,而不必再举行全省统考。其实,在北京和上海,高职院校的招生,已经逐渐放开,2009年,上海有21所高职院校的12000名招生计划,通过自主招生完成,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考。与之相比,教改《规划纲要》提到的改革思路,显然滞后。另外,实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还可以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当地报考高职,这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高职良性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多赢。也就是说,高职的招生,或可率先实现《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在高职学生的出路设计中,应借鉴英美等国对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的做法,实行职业教育与大学教育的学分互认,职业教育学生可以在求学中,转到大学教育。教改《规划纲要》提到了设立教育立交桥的构想,在我国高校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之后,自由申请入学制度和自由转学制度必将逐步建立,允许受教育者在不同类别高等教育中自由流动,才能最终让各类教育平等竞争,消除教育的“身份情结”。

  

  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对真实的社会需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分析。从分类考试所引起的争议看,针对高职教育的发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并不充分,这使得改革的具体措施,没有直面现实中的问题,同时错过现实中的机遇,还造成与社会发展的失衡。类似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分类考试,在我国未来教育发展目标的设定上,也十分突出,比如,纲要指出,到2020年,我国大学学历人口将翻一番,那么,未来10年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会如何,会创造多少就业岗位,这些岗位需要具备何种能力和素质的人才,这都与高等教育究竟发展哪些层次的教育,关系十分密切——或者为配合高等教育的发展,产业机构、用人政策必须做哪些调整——不然到时会出现更严重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问题,使大学生就业形势更严峻。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集体采访中表示,截至3月11日下午16时,社会各界共向《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提出意见建议14815条,其中教育部门户网站来帖10449条,电子邮件4204封,信函162封,共计约700万字。由此看来,在教改《规划纲要》第二轮征求意见中,还得再做踏踏实实的社会需求调查、分析工作。只有在充分分析社会需求基础上制订的规划,才更具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这正是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所要求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行新一轮的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