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5日,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刘在担任台州土地管理部门的“一把手”期间涉贿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000元美金。庭审中,刘长春多次答非所问,否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刘长春的辩护人还说,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据2月8日新华网)
“土地爷”为房产商在办理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以权谋私,最终成为阶下囚,这虽算不上新闻,但我们从刘长春字正腔圆、声如洪钟地当庭宣读自己的辩护“大作”的举动,以及他从上海请来为其辩护的律师所称的“需正处级审判”的细节上,分明看到了我们社会之所以反腐越反越盛的根源——官本位余毒无孔不入,酿就了不少“官痴”的官场痞性,都到审判台上,仍无法意识到“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有犬欺”的古老道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按被告人刘长春的涉嫌受贿数额,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台州中院指令管辖后,由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仙居法院审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我不相信,曾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获过首届冰心散文奖、鲁迅文学奖提名的大作家刘长春,会对“副处级可审正处级”了无所知;纵然刘真不知道,而他从上海请来的两名大律师不可能会对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不知情。我国依法治国的共识达成已久,居然还闹出此等笑话,窃以为,这不再仅仅是律师手中的“杯具”。
因为,这个被网友戏称为“今年最牛辩护”之所以能闪亮登堂,而且还理直气壮,这恰恰反映出我们社会“官本位”思想的毒害的深厚程度。律师较真贪官受审应官级相当,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律师在演滑稽戏、认为他不食人间烟火。相反,辩护律师呈达到公众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权仍大于法”的冰冷现实。官级很管用,即便成了罪人之后,那副官老爷的臭架子还散不了。可想而知,其当官时是啥样子,一定是“官感”附体时的盛气凌人。
官本位,指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官大的社会价值高,官小者低,与官不相干的职业也比照着“官”来定位其价值。官本位和级别是紧密相连的,官级是体现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用“级别”在特权空间和“官”搭上线,使二者连接起来。特别是近年来,这种价值认定的潜在社会意识,还在面上公开扩散,不仅在官场盘根错节,还不断渗透至教育、卫生等行业。天津大学校长日前就称,他们也不想让“教授带长”,只是省里的官老爷们不理睬没官级的教授。
最近深圳市正在推动24000名执法类公务员与“官级”脱钩的改革,应该说,这种意识具有“革命性”。但遗憾的是,如此一眼能视的大胆向官本位说不的顺应时代所需的举措,不仅步履蹒跚,而且总在下面“试点”。印象中,国家公务员局成立以来,似乎一直在秉持着“低调哲学”行事,就连深圳的这次改革,仍欲说还休。为此,我建议贵局不妨公开点评刘长春的“最牛辩护”,以期尽快形成荡涤官本位阴霾的举国合力。刘长春颇有才名、我们不妨借用一下,传播效果估计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