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工商局“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连日来,四川省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期8个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围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该局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各个工商所要掌握辖区内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及其所属销售网点名录。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定点销售网点的底数,严防非销售网点违反规定销售“下乡商品”。加强对中标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完善管理措施,增强网点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三包”规定等服务。
该局局长高建华强调:严把家电、汽车、摩托车等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惩处打着“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旗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实施垄断、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正当有奖销售、强行搭售、假冒注册商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商品销售企业和网点进行逐一核查。一查经营业主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二查是否亮照和诚信经营。三查其广告内容是否经过工商部门审核和登记,有无虚假宣传行为。四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户是否按有关要求规范摆放商品,粘贴专用标识和购买须知等内容。五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标识卡号及号码,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环节。
截至目前,该局取缔无合法相关手续从事经营“家电下乡”12户,规范“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4个,摘掉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绿帽6家,受理申投诉案件5起,处罚金额12350元,有效地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蔓延。
平昌县工商局“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评论
7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