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和音乐本
我爱读童话,读了一切我能够搜寻到的童话、神话。上小学前就开始读《格林童话》,得知一切后母都是巫婆变的,白雪公主竟然用牛奶来洗澡,陪嫁过来的姐姐总是歹毒的,青蛙总归要变成王子,沉睡的公主总有一天会醒来,抛媚眼的意思竟然是羊倌挖了羊眼睛扔给姑娘。我还读了《365日》童话。我很不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小孩子很想星期日到动物园去看狮子,可是爸爸从来不带她去。后来有一天她终于和妈妈去师虎山看狮子去了。突然,一个狮子的头盔掉了,原来那个假扮狮子的人,就是她的爸爸!这种关于父亲的故事,我是不爱看的。
我和列农同学一样,呼唤和平。总是希望相亲相爱,象小孩子爱小孩子,象大人爱小孩子,竭尽全力地去爱。平等,不歧视。这就是我看童话之后,培养的人生观。即便是伤害发生了,我都会假装不在意,努力去原谅他。
我充分利用了童话,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以近视为由,主动拒绝看新闻联播,新闻不是童话,没有想象力,没有虚构,我听到广播里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会感到压迫,也听不懂喇叭里发出来的,盘旋在糖厂上空,不明究里的、抑扬顿挫的话。每到下午五点,广播里就会放出“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这样的斗志昂扬的歌放了许多年,我每次听到都心里一紧,知道放学后赶紧回家,不然就会被母亲训斥。我也不理解为什么厂里十年如一日地放同一首歌。而我对音乐的最初印象始于此。除了些进行曲和军旅抒情歌曲,我们的童年甚至没怎么听过邓丽君。第一次在电视里看到齐秦,一时间分不清这个人是男是女。而谭咏粼的“朋友”则是太好听了,我还在日记本里专门写了平生第一篇乐评,评论这首歌在日常生活中的艺术价值,以及对靡靡之音的鄙弃。初中部的同学,尤其是女生,都有着一个歌本,上面是我们手抄的曲谱。我就用这样的手抄的方式来学习音乐。
我妈为了培养我的天分,在某个星期天,狠下心来带我坐车上街,去看小提琴。那根本不是乐器店,而是一个百货店里的小提琴,这家店还卖足球,篮球和乒乓球。母亲站在柜台前问了我好几回,到底要不要买。我想,她平时连几块钱的蜡笔都不肯,怎么会舍得买那么贵的小提琴呢?再说弄坏了又是一顿好打。我犹豫了一下,懂事地说:不要。我害怕自己笨,学不会,从小就是这样不自信和游移。
我就是一个有心人。比如说,老师说,以后天上会有四个月亮,以后晚上和白天一样亮,而我们用月光发电,这样夜里还可以继续生产。我听了很担心。如果晚上和白天一样亮,我就会睡不着觉。而我妈就会白天黑夜都去上班,我就不能经常见到她。我这样担心很久,不敢告诉我妈这个事情,我想不出任何对策来反对四个月亮,只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他自己会忘记这个有创意的想法。我想国家多年来科技不进步,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这样的绊脚石。
音乐家
在无人的午后,我妈上班去了,我经常一个人锁在家里,在方格子上写字,一个人踩着椅子站在窗边,不顾脸上长着“猪头鳃”(一种癣),对着外面咿咿哑哑,如我在三里屯见到的歌手一般,唱的是自己发明的曲调和语言。那时大约只有四五岁,我暗恋的咯咯经过我家窗口,听到声音,寻声而来,大叫:呀——猪头鳃唱歌!然后大笑着跑掉。
我赶紧从椅子下下来,蹲在墙角,不敢出声,来不及追出去央他不要告诉其他小朋友。我只能盼望他忘记。
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记得这个事情了。
因为他死了。
他九岁那年,到河边去游泳,没有再回来。
我总是到河边去看,等着他,看他是不是有一天,就从河岸那里,回来了。
父母几乎没听过我唱歌,我从小就怯场。
幼儿园时期,有一次老师突发奇想,想让我领唱:金色的大雁啊,请你等一等啊。
那个领唱的机会一定很难得。我涨红着脸,憋着气唱出第一声,就象漏气的气球一样。我走调了,声音颤得象蜜蜂的翅膀。老师笑得很厉害,就不让我唱歌了。我又羞又窘,恨不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忘了我。那是我印象中的,第一次当众唱歌。那一次失败之后,我再没有当众唱过歌。
后来和小朋友们跳舞了,跳的是“南泥湾”。没错,就是崔健同志唱过的《南泥湾》,据说是得罪过某位中央领导同志,从此崔健就被封杀了。而跳过《南泥湾》的我也没想过日后会在某场天津的某次摇滚音乐会中与崔健同台演出,在一片喝倒彩的声音里,尴尬地下了台。
我们的舞蹈表演异常传统,总之是托着花篮歌舞升平。我是两个领舞之一。被照相了。那一张唯一证明和我文艺界有关系的模糊不清的黑白照。一堆小女孩中,我举起的花篮挡住了脸,包括我那精心编好的辫子,为此要忍受胖胖的堂姐在脑后拼命地拉扯我的头发。我妈也是遗憾了良久。
怯场的习惯保持在各种场合。被选到县里去参加小学生讲故事比赛,我会讲的是《三只小猪》。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我已经忘记了,总之猪这么懒,无非是要被大灰狼恫吓。我先在厂里的小学里讲这个故事,拿了个二等奖。到了县里,一上讲台腿就开始打哆嗦。我参加过作文比赛,演讲比赛当然也没获得过什么好名次。虽然稿子写得通顺,政治上没有大错误,在家里对着墙壁,也练习得几乎是天衣无缝。但演讲的声音不够洪亮,感情也不够充沛,态度也不是那么坚决。后来是县里的一个看起来很朝气蓬勃的、长相喜人的女孩子拿了奖,她一看就是拿奖的料,属于那种县级著名三好学生那种。她果然一路这么三好过去,许多年后,她成了师范大学的教师,在桂林城抱着出生不久的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我买到了三张去往北京的高价黄牛票。她表示,虽然她的发小和她的丈夫都认为我唱歌是鬼哭狼嚎,但是她以为很有新意,她完全可以接受。我开始明白她为什么优秀,因为她永远不辜负别人的期待。
还是一个小女孩时,我喜欢唱歌,在上大学前,我没有能够加入任何一个合唱团——老师说我个子太矮。更重要的原因是,只要有人在跟前,我就立刻张口结舌。
这个事情令我耿耿于怀。高三的时我想去考艺术学院的作曲系,但是班主任很轻易地就打消了我的念头。他认为我什么也不会,从技术上来说清华更没有难度。事实证明,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艺术原则的人。
高中也没能参加卡拉OK大赛,每次出风头的是那位来自桂平的女同学,那时还没流行骨感,她确实就引领世界潮流,长得又高又瘦又文艺,她的嗓子确实甜美又高亢。她看《窗外》,看得痛哭流涕,她也看《悲惨世界》,也痛哭流涕。后来她在深圳有了美满的家庭,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和一个和她的声音一样嘹亮的小男婴。她把她在西藏买的绿松石项链和手镯,统统送给了我,表示她以后不会再用了。我的最美丽高中女同学小潘,她那么有才华,那么美,那么细致、柔软的心,那么多的男同学想望着她。她弹吉他比我好,口琴也比我学得快,写的歌比我的要好听。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她当妈都那么有才华,生个孩子有8斤重!为了生第二个孩子,她居然开始密谋着反对计划生育!真是“既生瑜何生亮”,我就这样永远地被我的女同学超越着,后知后觉。
黑社会老大的女人
和陀斯妥耶夫斯基一样,我是天蝎座。我曾经想做黑社会老大的马子,还想发明永动机。
我胆子小,怕打雷,怕狗,怕世界不够和平,怕跟不上四个现代化的建设,被共产主义无情淘汰。所以很小就开始训练自己的胆子,比如在工厂里心惊胆战地走夜路;挑衅那些其实我很害怕的无法无天的男孩子,和他们斗智斗勇,因为敌不过他们的拳头而暗自饮泣;天天幻想着有一个武林高手出现,秘密传授我飞檐走壁的武功,好让我劫富济贫;以及某些读心术,让我知道到底哪一个男同学会喜欢我。在我看来,除了老厂长外,新厂长的儿子,党委书记的儿子等等都是我们的敌人,因为他们经常欺负小同学,欺负有白化病的女孩,在半路拦截美貌的女同学,放肆地大笑,成绩通常很差,老师们经常要去他们家家访。我密谋在中秋节用自制的弹弓射他们,先用邻居的窗户做为练习的目标,发出一阵狂妄的大笑,然后一溜烟跑了。我和弟弟被无情地告发了,我们的侠义之心并没得到认同,反而得到一顿好打。我在青春期是有名的反叛高手,跟我妈作对,偷偷离家出走,为了去看大海。但实际上,我没有看到蓝色的,波澜壮阔的大海,我在外头饿了几天,灰溜溜地坐火车回家了。
我一直想做黑社会老大的女朋友。上初中时,坐在我后面的不爱说话的男生借了所有的他能弄到的武侠小说给我。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幻想。十三岁时,经常躺在黑暗中幻想那样的场景,太逼真了,以为一切就是那样发生过的,惊心动魄。作为黑社会老大的女朋友,我们是一条心的坏人。我和他出生入死,劫富济贫,心狠手辣。他有众多的兄弟,对他死心塌地,义不容辞。而我是他唯一的女人。我非常低调,也博得众兄弟由衷的爱戴,并随时为他而死。
直到有一天,他要滥杀无辜。
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我站了出来,对他发表了一通即兴的、铿锵、感人肺腑的话,大意是说,如果你要杀了他,你就先把我杀了吧。
我想我几乎就是要被杀死了。
然而,但是——黑社会老大,那个铁石心肠,嗜血如命,杀人如麻的黑社会老大,被感动了!
他从此和我一起,归隐山林(多么浪漫的想法)。那些弟兄们,则永远怀念着他们骁勇非凡的黑——社——会——老——大!
迄今为止,我没有认识任何一个,被我感化的,黑社会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