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长被判无期的老生常谈


畜牧局长被判无期的老生常谈
 
近日,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地原地区畜牧局局长李永等六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永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5名从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6个月到3年不等的刑罚。(3日乌鲁木齐在线)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哈密地区畜牧局原局长李永一审获判无期徒刑,其实也正是乱“伸手”的结果,而剖析该案的成因,有些教训尽管同样是老生常谈,却仍然有必要再度加以复述。
权力一随意,腐败就会乘虚而入。官场滋生腐败的最常见、也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导致贪官很随意地伸手捞钱。比如,将应收回的价值603.63万元的342头母牛以500万元犊牛的价格就地返卖给对方,套取资金500万元;后来又将本应交回地区财政的500万元资金用于奥科公司的经营,都是李永的“擅自决定”。如果有集体讨论决策的制度保证,至少没这么容易轻易得手。
官商一体化,让贪官更容易得手。政府机关办实体,如果不能做到管理权与经营权不分离,而由行政首脑一把抓,将国有、集体财富占为已有,就如同从左手到右手一样方便。李永既是局长,同时又是畜牧局下属一家三产公司的头头。牧场支付地区畜牧局围栏项目款42.4万元,李永一句话,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奥科公司的入股资金,如此亦官亦商,令其疯狂敛财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手续没牵制,贪官如入无人之境。据查实,李永采用单独和伙同他人虚假报销冲减个人往来、假借跑项目送礼、发工资、虚报冒领草料款套现、侵吞等手段在7年间贪污公款167.52042万元。用用假身份证开账户自己发工资;以送礼、项目费用等各种名义动辄二三十万公款辗转放进自己的腰包,显然是财务牵制手续空白的产物,如果不是一支笔说了算,有人来过问下款项的具体去向,某些贪腐行为不是不可以避免。

显然,李永的无期,不但给他自己上了一堂沉痛的人生课,也给其他官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课,更给组织、监管部门上了一堂“反腐培训”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