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栋
9月30日,一网友在新疆天山网论坛发表了内容为“你为什么收我500元,却给100元罚单?”的网帖,质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的执法行为。
木垒县公安局调查此事后核实,该网帖反映的情况属实,遂对交警大队领导和值班交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网帖中反映的“问题”协管员辞退。该局领导还来到该网友住处,退还多收的罚款并当面赔礼道歉。(11月8日天山网)
想到前几日发生的某市交警打的不给钱,还口出狂言“交警乘车还给钱?”一查是一名交警协管员,非正规编制的交巡警。这就使起来了,为什么出事的总是协管员呢?
按理说,如果正规交巡警人员不足,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招收交通协管员,协助正规交巡警管理公路道路交通,未尚不可。但有两条不能少:首先,招收时标准不降低,不搞滥竽充数,也不指名道姓把领导的七大姑八大姨乘机“招进来”。开后门进来的,就难说素质有多好;其次,人招进来了,要有集中培训,让他们懂得交巡警工作的基本常识和规矩,约法三章。
子不教,父之过。协警不教,领导错。即使招收把了“入口关”,大课也上了,还要靠正规交警手把手地带,以好样子感染他们。公安习惯称“师傅”,当师傅的一口一个“交警乘车还给钱?”,手一招就上车,分文不掏,协警学起来还不快啊?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才是可怕的势力。如果,确实不是把正规交巡警察推说成“协管员”出事,那么,公安机关的领导就要想一想:为什么出事儿的总是“协管员”?就有必要从体制、管理上找找原因,不是老是让“协管员”丢人现眼,坏了公安交警的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