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很傻很天真”?


行贿者的承诺有人相信吗?

 

赵志疆

 

正在信阳监狱服刑的原河南省西平县委书记王廷军称,行贿者“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的承诺靠不住,之前极尽奉承谄媚的人在出事后也没来看他。王算了一笔账,觉得自己受贿被捕得不偿失,如果不是被捕,自己应该在事业、经济、名誉方面会有更大建树。(11月9日 检察日报)

 

贪官落马屡见不鲜,各色忏悔书也大多乏善可陈,尽管如此,落马贪官每次声泪俱下的忏悔依旧会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除却剖析制度层面因素等冠冕堂皇的原因之外,相信不少人还有一种不太能拿得出台面的心理——猎奇。从这种角度来看,王廷军确实没有令围观者感到失望,其所谓“行贿者的承诺靠不住”着实令人忍俊不禁。

 

承诺的基本前提是诚实守信,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得上践行诺言。显而易见,只有在双方地位平等且罚则清晰的背景下,承诺才会对当事双方构成约束力,进而成为一种行为准则。当一方当事人极力献媚另一方的时候,无论言辞再怎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多半都只能用花言巧语来形容,何曾与承诺沾得上丝毫关系?近到少男少女之间的海誓山盟,远到唯利是图商人的情感攻势,煞有介事的表白背后,任何人明白这种文字游戏的真实用意。与之相类似,所谓承诺不过是“糖衣炮弹”的一个变种,难道落马贪官竟会愚蠢到以为这就是一条确保自己安然无恙的“安全带”?

 

对于围观者而言,行贿者的承诺就如奸商谈诚信一样可笑,此中荒谬无需多言。对于贪官而言,他们难道真的相信行贿者的承诺吗?答案恐非如此。实际上,王廷军自己心里很清楚——假如我不是县委书记,我手中没有他们所期待的“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还会与我“礼尚往来”吗?在这场权钱交易的买卖中,各取所需的双方都在争取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所谓承诺云云不过是聊以自慰的附加条款,任何人都不会天真地以为,这才是交易的核心内容。那么,在交易早已完成覆水难收之际,唯独提炼出这么一条无关痛痒的附加条款到底有什么用?是痛恨对方很坏很狡猾,还是哀叹自己太傻太天真?

 

其实,在这起案例中,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王廷军对“附加条款”的追悔莫及,而是其骤然落马的权力轨迹——与太多同道中人一样,王廷军自述也是农民的儿子,曾是当地公认的工作狂人和拼命三郎,获得过无数荣誉,然而就在其“事业正酣,准备向人生的更高目标迈进时”,却意想不到地跌落谷底。复述这些,非为“农民的儿子”等陈词滥调表示厌倦,只为对王廷军边腐边升的经历表示惊诧——就在其在贪腐之路上越滑越远之际,竟然还是其“事业正酣,准备向人生的更高目标迈进”之时,如此惊人的反差怎能不令人叹为观止?

 

不妨这样设想一样,如果“盗亦有道”的行贿者真的践行诺言,结果将会怎样?王廷军之流是否真的会因此而攀登上“人生更高的目标”?倘若如此,真不知夫复何言。由是观之,行贿者不践行承诺的抱怨或许还真不是落马贪官的矫情——倘若制度反腐不足以触及贪官真正的痛处,唯一能对其仕途构成潜在威胁的也许就只剩下那些看似无足轻重的“附加条款”了。贪官尽可以对昔日盟友的“背信弃义”而痛心疾首,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反腐难道真的只能寄希望于腐败联盟内部的分崩离析吗?

 

依托于贪官视制度反腐如无物的严峻现实,其无限夸大行贿者的承诺,实在是一个沉重的灰色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