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院裁决保障街头叫卖的最大亮点


    

社团自治依法维权是印度法院裁决保障街头叫卖的最大亮点   刘效仁

街头叫卖是人们谋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需要贯彻一项成文法来规范街头小贩,而非打压。” 10月20,印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这令44岁的阿宾德·辛格倍感欣慰,今年6月,正是他领导的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将新德里市政府告上最高法院,因为后者准备在英联邦运动会前驱逐小贩。经过4个月的法庭斗争,正义最终站在了印度上千万街头小贩一方。这一判例,堪称城市管理的一个范本。(20101024日 新京报)

印度全国目前有超过1000万街头小贩,活跃在孟买、新德里等大城市。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贫困的当地居民、失业的产业工人或者来自其他邦的流动民工。这与中国的情况大致相同。因为做摊贩的门槛低,投入低,见效快,成了因贫穷涌入城市的包括缺乏一技之长的五零下岗职工谋生的自然选择。他们通过诚实劳动赢得了报酬,也赢得了做人的尊严,同时满足了市民的多样化需要,为城市的发展与繁荣贡献了一份力量。然而,却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益最容易被侵犯的对象,这对城市文明来说,无疑是莫大的讽刺。

在印度传统的社会阶层划分中,街头小贩长期被视为地位较为低下的人群。不少官员和城市居民也认为街头小贩的存在造成了城市秩序的混乱。对小贩充满敌意,《印度快报》说,尤其是城市管理机关,白领阶层以及富人们。这些年中国的城市管理执法权不断的扩大,其目标人群正是城市摊贩这些艰难谋生的群体。所不同的是,在印度,这些小贩们并不孤单,一个全国性维权组织——“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多年来一直代表印度上千万小贩,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表达诉求,维护小商贩的合法权益。这一成立12年拥有540个成员组织,成员达37万的联合会,使得他们的呼请与利益诉求被集体放大,有所依傍,不至于自生自灭。 而城市摊贩的社团自治,正是维护自我权利的基石。

可以想见,在过往的经历中,印度个体商贩之所以会联合起来,往往是经历了个体维权的失败,包括以暴易暴的对抗最终带来的两败俱伤。可贵的是,联合会有理有礼有利的维权方式,取代了个体的暴力,也减少了与城市管理的直面冲突。据介绍,从20093月到20105月,联合会与新德里有关当局举行了一系列接触,举行了12次会议,尽管没有取得任何结果,他们所选择的依然是法律的武器,只有叩响最高法院的大门,我们迫切需要制止针对街头小贩的暴行,并寻求永久解决他们问题的办法。事实证明,这不仅是一条维权的捷径,也是一种防止以暴易暴的和平路径。

颁布法律保护整个街头小贩群体是联合政府的宪法责任。印度最高法院判决说,同行人的自由行路权一样,街头摊贩的谋生权利同样需要保障,政府需要保障两者间的平衡……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合理的规范,才能使这两种相互冲突的权利达成平衡。判决还要求,印度政府2011630日 ,必须通过一部法律,规范路边摊贩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街头小贩的艰难人生,受到了印度最高法同仁的体认,并为这一群体施行宪法救济,既是对普通国民权利的依法卫护,同时也是对行政权力边界的限定,对权力凌虐权利的约束和规制。

在我国,这些年城管与小贩之间猫与鼠的大战,从没有止息过,甚至不时演化为血淋淋的博斗。我们的解决办法却是不断的赋予城管更多更大的权力,包括各种装备,却一直未能将维护公民的生存权利上升到立法的层面,来呼应弱势群体的诉求。结果可以想象,二者要从对抗走到对话,走向和解和谐,难也。

http://news.sohu.com/20101024/n276321657.shtml

城市摊贩的社团自治,是维护自我权利的基石。通联: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刘效仁,235300,电话,0557803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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