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此次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可以发现,呼声较大的几个民生诉求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在这其中,关乎居民居住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其政策安排上已然突破了既往的制度藩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石秀诗于10月2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所作的跟踪调研报告显示,他们建议将城乡居民的基本住房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居民参与的基本住房共建机制。跟踪调研报告进一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只考虑有当地户籍居民的住房保障,不考虑外地户籍人口的住房保障;只考虑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不考虑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只考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不考虑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等政策设计和法规处置有失社会公平、公正与正义的主旨,应予改变和纠正,以防止有些居民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享受不到保障房,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我们知道,伴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涨,因为房子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正在呈现出日益升级的趋势。广为诟病、深为人们痛恨的不仅仅是开发商的“暴利狂症”,国内部分一线城市因为资源的过度集中所带来的超额级差地租,公然为少数人据为己有并大发其财的社会不公,亦在很大程度上挑衅和践踏了广大国内百姓的容忍底线。即使按照孙中山平均地权说的中心思想,这些居于特定地理位置的土地,因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溢价收入应该“核定地价,涨价归公”。但遗憾的是,因为种种观念上的传承或是制度上的遗漏,这些优势区位土地乃至房产的涨价所得,部分甚至完全进入了少数人的腰包,并渐次成为其发财之道。
君不见,古代中国有“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作为其道德乃至行政规范,其深意是在建设一种文明有序的社会制度。但在人类自私本性的左右下,却发展成了等级森严的、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反映剥削者剥削大众的统治手段。回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可以明了,曾经的地主掠夺农奴,后来的官员鱼肉百姓,年深日久的城乡二元割裂而酿致的城里人掠夺乡下人,这一切的一切,都与现在的人权、平等、正义的和谐文明社会之发展要求严重脱节,甚至是背道而驰。
当时间停留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那一刻,当扩大内需以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的今天,我们开始关注到,因为制度性不公形成的严重的贫富不均,已蜕化成为了刺激内需,推动进而保证经济增长乃至可持续发展的癌化病灶。此时此刻,击倒蔽障,打破城乡二元,实现城乡统筹是何等重要而其实施又迫在眉睫的战略性步骤。而说到城乡统筹,绝不应再仅仅只是一个停留在纸张上的口号,也绝不应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一系列切切实实的、以平衡城乡居民福利待遇为目标的政策乃至制度安排。
今天,保障房打破户籍限制这一步改革,必然是城乡统筹这个篮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终实现刺激消费这一大目标的重要前提之一。
平等,平等:打破对保障房的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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