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去年国庆节,去淮安(今楚州)参观了周恩来故居,看到了邓颖超写给党中英的一封信,看了很受感动。今天在整理图片,再次被这张照片所感动。这才是一名真正的共产党

人,一名真正老党员!对照今天,我们的共产党人,从下到下,都要深感之反省,反思!

想今天之社会,唉!政府是人民之政府,发展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国强民富,民富国强。

权、钱、名,这是所有人都会碰到的现实问题。为了钱、权、名,不惜一切手段,忘记作为一个人,最最基本的仁义道德。

当今之社会,最缺乏道德之约束,社会之发展,如果以丧失道德作为代价,这样的发展,又有何用?又何以去谈文明,谈进步?

作为执政党,作为政府,应该确实要好好定位,好好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之目的,国家之方向!人民之获!

 

图片显示不是很清楚,附信的原文:

邓颖超同志生前写给中共中央的信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的要求:
  1、遗体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
  3、不搞遗体告别。
  4、不开追悼会。
  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作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以上是1978年7月1日写的,此次重抄再增加以下两点: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以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戚,唯一的一个远房侄子,他很本分,从未以我的关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
  邓颖超
  1982年6月17日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