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纷争:拷问中国公司的“灵、魂、体、体外”四层和谐一致机制建设


国美称陈晓是公司灵魂 黄方表示最后协商或延期

 
       多少年来,人类出现很多人物,现今社会更是榜样人物、领导人物、偶像人物、风云人物等等纷纷涌现而成为很多人的追捧和学习、跟随、仿效的“对象”,人们对于此类人物往往树起大拇指去“讴歌”、“称颂”、“佩服”乃至“五体投地”地追随其事业或精神境界。但是,人类最最最最需要的是什么人物那?那就是人类的灵魂人物,是人人想到这么一个人物时间就自己“心灵安和”、“心安灵归”,感觉到得到了安慰,感觉到找到了“家园”,感觉到“找到了精神归宿”、感觉到“找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就是人类在呼唤统一人类心灵的“灵魂”人物,或者叫“灵归人物”或“灵明心”人物。
   
   那么,我们不仅仅要问:谁是人类社会万千生灵的“灵魂人物”?灵魂人物到底是“灵人物”?还是“魂人物”?为什么把“灵与魂”合起来称谓“灵魂”人物?这是我们需要深刻思考的。那么,我们就应该认识到:灵和魂虽然都是宇宙能的“精神能”、“幽能”(物质能与精神能一起构成宇宙能,物质能分为阴阳两物质,精神能分为阴、阳两精神,阳精神就是可以见诸阳光公布于世界的“光明精神”、“公心”、“爱能”---曰:灵能;阴精神就是存诸个人内心而不敢于公布于世界大众面前或不敢于全部摊开公布在世界人面前的“昏暗精神”、“私心”、恨能”),但是灵明公心是不那么轻易得到的。而人们往往的误解就是把“魂魄”当成“灵魂”,把“意志”当成“心灵”、把挣扎坚韧当成高贵高尚、把能杀掉别人甚至能杀掉自己的“坚强”当成精神来崇拜,这大约是人间缺少“灵魂人物”而或者只有混蛋人物的、“魂蛋人物”的关键要素;也是人类精神不能精进、不能达到开悟的主要原因。一句话:崇拜错误,自然得到的东西也不那么正确也,
 
    在一定程度上,中国国美是没有“灵明”人物而只有“魂魄意志人物”,无论黄光裕也好、目前陈晓也好,都是该公司的“魂”人物而没有任何一方是公司的“灵明”人物,那么,可见目前说“陈晓是公司的灵魂人物”的人本身就是一个站在陈晓立场上说话的“混蛋”人物或者是狗腿子人物,至少自己就不是一个具有“灵明”公心的人物。可能,国美的企业灵魂之灵明就在两个“魂魄”人物之间而不是已经、必须应在黄光裕或陈晓两个人中任何一个人身上。
      两个碳原子能合成一个氧原子,就是”C+C=O“,那么两个“C”都不是其中的“灵魂”,而只有中间把其聚合在一起的“力”才是“灵魂”。而两个“C”怎么能合一起?就是两个C各自放弃自己的“心”而把两个“心”融合在一起,那么这就需要两个“C”都放下自己的小“心”、“私心”而把“公心”、“大心”、一心、统心当成自己的心,而后才是融合、溶溶、一体。
    现在看来,在举国注目的国美事件中,目前最“心累”的两个小子就是黄光裕和陈晓,也许一个是暗自伤神一个是自鸣得意,但两个人都是“魂魄人物”、“意志人物”而不是具有“灵明公心”的人物。所以,这些小子活的不能有“喜悦感”、“达观感”、“淡定感”、‘从容感”在心也就不难理解。因为人类的累在于“灵、魂、体、体外”,这四个层次充满挣扎而耗费自己的“宇宙能”,那么就“心累”而后“身累”,心累最累。人心灵内的公心(灵明良知、爱他心、利群利人心),与心灵内的私心:魂魄心、恨心、冰冷心(表现出意志力和对别人的利用力,以及不能利用时的恨能力,包括恨自己恨别人)在挣扎
 
    以下是新闻:
国美发言人及其代表的人物称:陈晓是公司灵魂人物
 
 
     “2010年11月1日,并非如很多媒体所说的那样是双方协商的最后期限,最终的日期也有可能会延后,但也并不是无限期的推延,而是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时间期限,在这个合理的时间内,双方应该就国美长期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达成一揽子方案,而且该方案是能够反映全体股东诉求的,并且最终还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近日,黄光裕方面发言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目前,大股东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斡旋和协商,希望在合理的时间内,彻底解决国美目前面临的问题。该人士强调,大股东继续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来确保国美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不排除大股东再次召开股东大会。

国美称陈晓是公司灵魂

无论是陈晓的去留还是董事会的人选,以及非上市业务与上市业务的关系,都是黄光裕方面提出的一揽子方案中的一部分。“不是要单独解决某个问题,必须是一揽子解决方案。”黄光裕方面发言人表示。

一揽子解决方案是什么?

黄光裕方面给记者发来的邮件显示:一是保持行业的领导地位,确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企业保持正确的战略发展方向;三是股东和董事局对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四是企业业务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不难看出,无论是黄家还是董事会,希望国美健康发展的愿望是一致的。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一揽子解决方案中,陈晓的去留和董事会人选是协商谈判的关键,这两个条件的最终结果将会影响到诸如非上市业务与上市业务的关系。

对此,国美方面发言人告诉记者:“陈晓的去留其实在9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已经由股东投票作出了决定,目前陈晓是公司的灵魂人物,股东也是看到陈总对公司的贡献以及成效才投了信任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股东投资的对象,如果大会一结束陈总又很快离开,那是对投票股东的不负责任。”

在董事会人选的问题上,黄光裕方面发言人表示,大股东在董事会里有一定的发言权,而保障发言权的方式就是提供董事会中的相关席位。至于如何提供,国美方面更倾向于增加董事会人数,而黄光裕方面发言人在给记者的回复中明确,换人才能解决问题,保证创始股东权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这是一揽子方案的一部分。

“换人?换谁呢?换人的方案在之前的股东大会上已经被否决了。”国美方面发言人说,我们尊重创始大股东的权利,但是不能情绪化。

不满非上市业务“要挟”

“就有关非上市业务,双方仍在谈判中,尚未达成实际性的结论。”黄光裕方面表示。

“非上市门店的脱离与否其实主动权更多在创始大股东手上,毕竟这不是上市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大股东。”尽管贝恩并不希望非上市部分分裂出去,但是国美发言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托管或者不托管有利有弊,不分尽管能增加几个亿的收入,但是如果分离出去也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成本支出。当时签订托管协议也是考虑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但是非上市业务不能随时被拿来拉拢投资人威胁公司,对公司的长远稳定并无好处,也无法给股东一个稳定的预期。

国美方面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多次提道,国美已经不是黄家的私人企业,是公众企业,不能跟过家家一样。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年初的时候,国美曾发布公告,非上市业务的注入被无限期推迟,且由于国美上市公司属于境外公司,境内资产输入到境外公司需要通过商务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一系列严格审核,很明显是一个长期概念。

正因为如此,国美发言人表示,非上市业务不能成为公司发展的定时炸弹,且无论是陈晓去留或者是董事会人选,9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股东们已经用投票把答案给了创始大股东。因此,在被问及黄光裕方面提到的“合理期限”时,上述发言人直言主动权在对方,公司方面无法回应。

“如果这次国美方面同意了黄光裕方面的一揽子要求,那9月28日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又是什么呢?”另一接受记者采访的国美内部人士反问记者,他明确表示,国美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股东大会的提案已经给出了这样的信号,“他们总说业绩已经被赶上,担忧公司的发展前景,但他们总是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多少还是受到一些影响。”

看来,国美与黄方面的博弈还要无休止地进行下去,而引人深思的是博弈的理由却都是希望国美能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