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调整:这才是真正的调控
文/陈涛
据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这条消息来得突然,也来得及时。
当号称史上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执行已经六个月了,人们对房价的上涨预期还是没有改变时;当9月29日房地产二次调控新政再出重拳,甚至还启动了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时;当十几个大中城市相继出台了以“限购、限外、限贷、限价”四限令为纲的各地细则时,并遇到了执行难及可能产生相应遗留问题时,中央政府终于出台了利率调控的措施。确实值得称道!值得我们期待!
其实,在前面几次的调控政策出台时,我就有所忧虑有所担心,因为那些调控政策算不上真正的调控政策,其调控的效果本就值得我们拭目以待。本来,宏观调控的手段通常是:法律手段与经济政策,如:调整税率、利率、金融、财政补贴等;计划指导,如:国家大的投资规划,或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实行配额制度;行政手段,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 因此,用微观调控、行政干预或是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管理宏观经济的问题,其效果往往不一定会达到政府发预期。
正是因为中国已经陷入了“两难”困境,才让政府迟迟不敢动用利率调整的调控手段。一方面,为了刺激经济增长,货币规模不断膨胀,保证了GDP继续维持在9%以上的增长率;但另一方面,又想让CPI和资产泡沫趋于稳定,避免快速跳升。这样的美好前景,自然是各方都最希望看到的。但是,在这个世界上,鱼与熊掌从来就难兼得,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还不吃草,从来都办不到,没有成本的经济增长,只能是奢望。货币超发的另一个结果——CPI不断飙升和资产价格泡沫是避免不了的。
那么现在有了利率调整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是不是就一定会平稳健康发展了呢?房价是不是就会稳定和趋于理性了呢?
我认为,其它的措施还是不能放松,比如土地财政的制度还要进行改革,保障房的建设还是不能松懈,住房租赁制度还得完善,税收调节的作用还是不能放弃,通货膨胀的预期还是要加强管理,收入严重失衡的现状还得研究,等等。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利率的调整已经拉开了实质性调控的序幕。
只要运用正确的调控措施,只要坚持强势的执行力度,只要有对大众民生的深切关注,只要有坚持改革的信心与决心,那么,人们“住有所居”的梦想还会远吗?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