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连锁经营实战网:托管在连锁这个领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名词,纵观各行各业,托管这种管理模式已经蔚然成风,而越来越的“懒”店家们也都开始“钦慕”全托管这样的一种加盟方式,但到底它好是不好,它的优势又在哪里呢?
首先,要了解下,到底什么是托管经营?托管经营有哪些形式?
托管经营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经营。
托管经营有哪些形式
整体托管经营。即全托管,将整个企业或连锁门店交给受托方进行经营。
分层托管经营。是企业对其内部的二级企业、连锁门店化整为零、分而治之,实行分层式托管经营。
部分托管经营。即使从企业中划出部分部门、或某一品牌、某些门店,对其实行托管经营。
专项托管经营。对企业中的某项业务,如产品生产组织或产品销售,产品设计等单个环节实行托管经营。
债务、债权托管。是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其债务或债权有偿地转移过来,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按照商业法则对其进行经营管理。
为什么选择全托管
连锁企业成功的关键在于规范、标准化的连锁运营管理体系与有效执行该体系的管理人才。对于大部分企业或店主来说,尚不能通过自身的能力建立这样一套管理体系,更何谈将这套体系通过自己的团队得到有效地“落地”。所以,很多企业或门店主都选择了,透过专业的团队来帮助他们实现做大做强的梦想。
适用于何种情况
委托方在区域内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或优势资源,有足够资金投入。
委托方的合约意识良好并具有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的意愿。
委托方看好受托方连锁品牌的发展,并自愿加入受托方的连锁体系。
委托方高度认可受托方的管理能力及团队,对托管经营有足够的认识。
委托方自身在门店运营方面有局限或无经验,或没有时间精力经营门店。
受托方连锁品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受托方必须有素质能力高、严格分工与合作的运营团队及充分的人才储备。
双方股份构成比例
受托方不占委托公司或者门店的股份。
全托管特点
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立,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权利。
企业经营风险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公司共同承担,起到了分散风险的作用。
受托公司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形式相对独立的经营权,对终端控制力较强。
公司或者门店主要收益为加盟商获得,受托公司能获得较大营业规模和较少加盟管理费、产品利润等。
托管合同只是内部合同,只是对受托公司和委托方当事人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可以迅速扩大受托公司品牌连锁的市场份额,获得品牌影响力和规模收益。
应注意的事项
当托管企业的开办单位与主管单位、出资者不一致时,应当以实际出资者作为托管企业或门店的委托方。在合同签订前,要对受托主体进行严格的资产审查。
委托方加盟前必须对该投资者的托管意向了解清楚,并能确定投资者对托管的认识,并有承担亏损及经营风险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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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中的全托管加盟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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