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小鸽谈商业模式(之三)


巴小鸽谈商业模式(之三)
——企业长青之本

   
   
在上篇中我讲述了三个结论,一、商业模式是企业的“道”;二、商业模式的灵魂是“德”三、商业模式的形似“水”似“空气”,是一个不能固化的商业逻辑(因为各个企业的本质不同)而又可以适应到任何商业之中的逻辑;这三点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思想层面的认知,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再对商业模式进行解剖,好让我们更清楚地知晓这个商业概念,便于我们将来能够更好地加以运用。

  在剖析商业模式之前,我们得先看老子说的“天之道,利而不害”,说明“道”是无所不能的强大,但却没有任何加害之心,也正因为它没有害人之心,它才具有这么强大的能量。因此,这也成了我们今天要谈论的为企之“道”所要明白的首要心灵基础,即以大道为根本,以正义为核心,以利他思想为整体系统的创造原则。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的商业模式才能为企业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有价值、有作用、有较长时间性的能够稳健发展的模式,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基业长青之梦想。下面我将从三个根本,以回答三个问题的方式来阐述我对商业模式的认知,来与大家分享并探讨。

一、长青之本: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这是一个本原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做任何事情,都应有一个目标或目的,如果找不出来或是不清楚,这证明我们迷失了方向,是肓目是不理性的作为,这里我们先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做企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钱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我想问问放高利贷、做小偷、抢银行这些人为了什么?也是为了钱,但这两者有何区别呢?你可能会说:前者是正道,后者是邪道。对,没错,但正邪两道之间其真正的本质区别在哪?这一点就是我们要找的重点。



  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说明了一切事物的源头来于“无”,也可理解为“本”、企业可理解为“需求”或“没被满足的状态”,谁实现这个“无”,谁才能获得“有”,这便合乎天道。而放高利贷、做小偷、抢银行这些目的直接在“钱”,直接在追求“有”,而忽略的本原的“无”,也就是说银行本身就没有这个被抢的需求存在,但他们偏偏这么做了,这不合乎道的意愿,逆道者亡是自然规律。我们做企业的直接目的是什么?能从消费者口袋中抢钱回来吗?能从供货商抢原料吗?能向渠道商强行铺货并收款回来吗?都不能。企业必须懂得“有生于无”,企业要的钱必须来源于满足客户的“无”——需求,创造一种客户认同的价值后,钱才能真正意义上获得,因此我们必须先给予客户,即只有先有利他行动,后才有利已的结果。由此我们懂得,企业的直接目的是为客户创造价值(之后才有钱),小偷的直接目的是钱(始终为钱)。企业为钱而干,有没有问题?大有问题,因为你将很轻易地忽略了关键性的中间环节(客户价值),当你在这个关键点上没有用心地作出努力其结果一定不会让你满意,或者说你将很快消亡,因为企业的必经之路(客户价值)你在恶意地逃避,用你的“聪明才智”在有意坑害他人的利益,这在本质上与小偷一样,有违背天道,因此谁不把“最大化客户价值”作为企业追求的目的,谁就一定败亡,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因此,做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化客户价值”,也就是说在企业自身通过横向纵向、全面深入地将有限的资源整合优化之后,为客户、顾客、消费者、员工、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所能提供的最大化利益(如何创新?如何优化出最大化客户价值系统,下节我们再讲),而“钱——利润”则是客户价值最大化之后的必然产物,并且,企业挣钱的多少与创造的客户价值的大小成正比。

       为什么商业模式也会导致人生败落,甚至锒铛入狱?
       为什么有的人努力一生却贫困一生?
       且看《商业模式之四》——企业长青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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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小鸽  三国智企业战略服务机构CEO,18年实战经验,十多家企业战略顾问,主要能力:商业模式战略规划、战略实施、战略管控、战略营销品牌营销,官网:http://www.brand076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