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源于权力经济


  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源于权力经济

  2010年元旦前夕,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浙江财经学院在京联合主办“推进垄断行业体制改革”研讨会。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资委、国家民航总局、国家邮政总局、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电监会、中国社科院等机构的5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就新阶段我国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的一些基本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透露垄断行业以占全国8%的员工拿取了占50%的工资。

  这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现象。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会低于竞争行业的水平,原因在于,必须服务于垄断行业的劳动力(如专业上的原因、天赋上的原因)买家少,缺乏竞争,只能接受低价。笔者不太支持这一说法,因为从长期来看,如果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太低,那么进入这个行业的劳动力就会减少(如不选择这个专业),工资水平就会趋于与竞争行业一致。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劳动要求一致,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工资水平应该没有区别。当然,这是忽略了个人天赋、爱好等影响的结果,如果要算的话,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确实会稍微低一点点,具体低多少,国外有一些统计数据,但不一定很可靠。

  那么在我国,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又为什么大大高于竞争行业呢?我想原因不在乎两个:

  一是我国的垄断行业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其管理者由政府委派,争取和保持管理者位置主要依靠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离这一位置越远的人影响力越弱,故而必须尽量满足这些人的需要。如何满足这些人的需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保证这些人有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工资福利。而满足了这两条后,外面的人就很难再进入这一行业,里面的人又不敢随便“造反”,说领导的“坏话”,因为一旦被赶出去,后果很严重,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工作了。因此,每一个垄断行业,实际上就是一个独立的山头。

  二是我国的反垄断法律还很不健全,垄断行业既可以利用自身地位把产品价格定在均衡价格之上,使部分消费者剩余变为生产者利润,又可以将要素价格压低到均衡价格之下,把很大一部分公共资源和福利拿走,而他们的老板——全体国民,则基本上无法行驶剩余索取权。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给自己多发几个钱。

  笔者认为,要改变这个现状,首先是要打破权力经济,象与会专家建议的那样,“将政府力量和民间力量、体制内力量和体制外力量结合起来”。有些行业可以利用反垄断法等法规减少垄断,部分行业属于天然垄断,真正打破不经济,比如城市供水,必须壮大消费者力量,让价格听证会真正发挥起作用。如果属于企业挖潜不够,达不到预定利润,涨价要求不能通过。只有让企业真正尝到成本压力,他才不敢乱发工资乱用钱。至于管理者的任命,必须要有人承担任命责任。一旦任命的管理者未能履行职责,负责任命的人就应该主要向消费者负责。垄断行业消费者弱势,法律必须向消费者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