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跟 Google 的性質或者定位是不一樣的。Yahoo 偏重於內容資訊服務;而Google 偏重於搜索服務。如果我們以搜索引擎去比較Yahoo和Google,那就像是比老鼠和大象的身型,跟本比不上的。
Google的產品的確是很創新,但也像Yahoo日本的總裁所說,很多都是走法律的灰色地帶,而Yahoo 本身就不是提供法律不允許的服務。Google 應該多與政府部門溝通,或者是與因其服務而受影響的機構溝通,達到雙贏的結果。
Yahoo 在香港、日本、台灣和韓國的市場佔有率都是非常高的,很多用戶的首頁都是Yahoo,可是這種情況將會慢慢改變,用戶群慢慢從資訊性的需要轉向搜索性的需求。Yahoo 的出路應該是跟Google的差異化進一步增強,比如說出售其搜索引擎的業務,專注於提供其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