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融资融券推出前先构建中国的收益率基准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黄飞鸣
关键词:融资融券;债券市场;收益率基准
在当前,中国首先、急需要做的应该是建立发达、完善、成熟的债券市场,亟待推出长期债券市场品种,如10年、20年、30年甚至50年期的国债,形成债券收益率基准。
只有有了这个资金价格基准,融资融券等金融衍生品才好定价。否则,急于推出,必然市场乱像环生,很可能失败,或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建立发达、完善、成熟的债券市场,一方面拓宽企业、居民的投资渠道,更主要的一方面是建立中国的投资收益率基准,但凡上市公司收益率(三期平均)低于这个基准收益率的一律退市,相应的,只要收益率高于这一基准的都可以上市。证监会名至实归,只管监管,不管发行,只须对公司的上市与退市登记备案。这样,资本市场上的上市公司都是在满足动态有效充分条件下运营的企业,肯定有利于中国经济动态效率的提高。
有了这一基准收益率就可以以此来计量金融资产的基础价值,但凡资产价格偏离核定的基础价值,就表明存在泡沫成分,这就说明经济运行步入动态无效区域。
因为,根据Tirole(1985,1990)和Blanchard and Fisher(1989)等人的观点,如果经济是动态有效的,则不可能存在正值的资产定价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