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不论是政府的反腐败,还是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都可以运用成本收益法做出分析
新编《官场腐败成本简论》
章林晓
这些年来,反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小。但让人颇感困惑的是,腐败分子越反越多,而且还越反越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反腐败斗争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或许同我们的经济基础已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我们的反腐败措施依然没有相应转变有关。
如果我们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那么就得承认经济人假设。而从经济人角度说,一种行为是否发生,以及其发生的广度和深度如何,关键是由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决定的。
当收益大于成本时,该行为就具有经济的价值,并且是值得或易于发生的,反之,则是不值得发生或不容易发生的。当收益远大于成本时,也就是说成本收益率越高,这种行为发生的几率就越高,驱动力就越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不论是政府的反腐败,还是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其实都可以运用成本收益法做出分析。
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在官场,买官卖官现象一经形成,“官帽”也就成了商品,那么那些掌控职务任命大权的官员,无疑成了“官帽”的供应者,而那些欲求在仕途上有所发展者,无疑是“官帽”的需求者。需求和供给,就像一把剪刀的两个刀刃一样,共同决定着“官帽”这个商品的价格;反过来,“官帽”的价格,又可自动调节“官帽”的需求和供给。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在机关,有几个没有志向,又有几个人不想在仕途上有所发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做官几乎是官场中人的共同偏好,只是这种偏好有小有大、有强有弱而己。
什么叫偏好?从经济学角度说,偏好就是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反映消费者的主观愿望;一方面,消费者要尽量满足自己的愿望和需要,另一方面,他又受购买力的约束。消费者的购买力取决于他的收入水平以及市场的物价水平。因此,消费者的选择取决于他对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偏爱喜好,也就是偏好。
在其他条件假设一致下,自然是对“官帽”的偏好越大,其愿意给出的价格也就越高。那些意欲投资做官者,其对“官帽”自然有着强烈的偏好。当然,虽有需求意愿,并不一定意味其有消费能力,如果没有资金实力作后盾,需求意愿是很难成为有效需求的。
“官帽”有限而需求者众多,竞争自然十分激烈。媒体报道说,一个公务员考试的面试培训费竟高达万元、有的进入面试后的公务员资格“转让费”竟高达20万元,还有更甚的等等,可见一顶“官”帽是何等地值钱。在激烈的竞争中,有钱者与没钱者竞争,自然是有钱者胜出。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无钱者永远竞争不过有钱者呢?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办法总比困难多,活人哪有被尿憋死的?更何况立志投资做官的都是些聪明人。自有投资资金不足,可以先透支借贷日后再想法归还。于是,贷款买官的奇闻也就自然而然地出来了。贷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向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贷款,另一种则是向老板们个人借款。
贷款的方式不同,贷款的成本自然就有差异。向银行借贷需要支付利息,自然成本大一些;而向老板借款一般不需要支付利息,有些老板甚至是一只眼睛盯着商场,一只眼睛盯着官场,随时准备投资官场“潜力股”的,如果双方是这种心有灵犀地一拍即合,那借者不但不用支付利息,甚至是连本金也不需归还的。
在假设收益一致的情况下,即同样一顶“官帽”的“含金量”相同,收益率自然是“潜力股”大于“自有资金者”,“自有资金者”大于“银行借贷者”。
收益率顺序既定,竞争力顺序也就基本排定了。这就是现实官场中为什么多数贪官的升迁中,其背后大都或多或少站有几个老板的根本原因。
当然,上面对“官帽”的需求方的分析仅是静态的分析,静态分析显然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从发展的眼光看,同样一顶“官帽”其“含金量”在不同人的手中,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既然“清知府”三年下来,能够凭空得到“十万雪花银”,那么对于苦心经营的“浊知府”来说,其收益岂止“十万雪花银”?
虽然,“清知府”和“浊知府”获得“知府”这个“顶戴”的成本是一样的,但因为“浊知府”的收益远大于“清知府”的收益,最终“浊知府”的收益率自然远胜过“清知府”的收益率,“浊知府”的竞争力自然远大于“清知府”了。越是腐败者,越是坐着“直升飞机”上来的,道理就在这里。
同样,对于供应方来说,所谓“官帽”有限,也只是就静态而言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随着需求方出价的提高,供应方提供“官帽”的积极性也会随之提高。为什么越是腐败的地方,“副职”多得排排坐,“虚职”多得满天飞?原因就在这里。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官场投资也并非没有风险。官场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投资不当的风险;二是官场翻船的风险。
投资不当风险,主要是指“官帽”需求者,在自己尚未得到“官帽”的情况下,自己“进贡”的对象因为突然案发而被抓了,或是上级一纸令下平级调动异地为官了。这样一来,原先的投资也算是打了水漂,成了所谓的“沉没成本”。
经济学中的沉没成本,是指业已发生、无法回收的成本支出,如因失误造成的不可收回的投资。沉没成本是一种历史成本,对现有决策而言是不可控成本,一般不应该影响当前行为或未来决策。
因此,聪明的“官帽”投资者,他们应对投资不当风险,是眼睛向前着眼长远的,他们往往会吃一堑长一智,先是尽量避免新增成本的决策再次失误,再是争取在获得“官帽”后巧妙经营,将先前损失加倍补回来。
至于官场翻船风险,其实同商船翻船风险原理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官帽”买卖者,一不小心遇上了廉政风暴而不小心翻了船,被“双规”甚至逮捕法办了。
对于聪明的“官帽”买卖者来说,翻船风险其实也并不总是那么可怕的。譬如学过MBA的贪官肯定知道,风险是可以管理的。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其中包括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
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压后处理。
风险成本是指由于风险的存在人们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按风险管理原理,腐败者优先向纪检监察人员支付风险成本,完全是应该的。
纪委书记成为千万富翁,反贪局长财产过亿,从近来这些陆续披露的案例中,大家可以看出腐败者已经将风险管理运用得非常娴熟,甚至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
对于投资者来说,成本是需要以收益予以消化的。窥一斑而知全豹,腐败者用于防范“翻船”而支付的风险成本竟然有如此之高,由此可见以“买官卖官”的吏治腐败为核心的全社会腐败行为的收益有多么丰厚了。
在现实市场中,经济行为的外部性几乎无处不在。从经济学角度看,腐败行为也是有外部性的。当然,腐败行为造成的不可能是正的外部性,而只能是负的外部性,要不然,全世界也就不会对腐败行为几乎是同仇敌忾地一致打击了。
腐败行为的负外部性之一,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腐败行为不产生社会财富,只是对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从本质上讲,无非是对公众财富的一种或明或暗的掠夺;腐败行为负外部性之二,是民众对官员信任的丧失,“挨个枪毙可能有冤枉的,隔个枪毙可能有漏网的”,这话在民间的广泛流传,至少反映了目前官员在部分民众心目中的形象;腐败行为负外部性之三,是政府公信力的最终丧失,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最为致命的。
对于古代的卖官鬻爵,我们曾视作政治腐败的极端,进行过无情的批判和辛辣的讽刺,其实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朝庭的卖官鬻爵对于消除官员私下买官卖官行为的负外部性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朝庭的卖官鬻爵,其收益归朝庭本身所有,而不是归官员个人所有,这样一方面可以丰盈国库,提高朝庭的财政支出能力;另一方面,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百姓税赋负担,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其次,朝庭公开卖官鬻爵后,将官员队伍清晰地划分为 “科班”与“捐班”出身,这有利于朝庭根据不同出身官员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另外,还有利于让“科班”出身的官员,不至于因为“捐班”同僚的存在,而自觉惭愧在百姓面前不敢抬起头来。
最后,朝庭卖官鬻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科举选拔用人制度的渠道,但它毕竟还是确保了“科班”渠道的畅通,不至于这条渠道最终因官员私自买官卖官的行为而堵塞,从而至少在最低程度上维护了朝庭在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
当然,虽然朝庭卖官鬻爵比起让腐败官场腐败官员私下或明或暗的买官卖官来说好得多了,但总归是弊大于利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做法。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延缓一个朝代的覆灭,但毕竟跳不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
一个朝代要想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关键还在于当年毛泽东回答黄炎培所说的“民主监督”之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为对于官场腐败者来说,应对民主监督是成本最高、收益最小的;而对于统治者来说,利用民主监督是收益最大而成本最低的。
没有民主的监督,多一个监督机构,无非是多一个“敲竹杠”的公司。腐败者完全可以运用风险成本支出的方式来应对监督机构,再在寻租的范围和力度上多下些功夫,堤内损失堤外补,同样能实现自己成本收益率的最大化。
而民主监督则不同,民主监督虽然对政府来说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但对于腐败者来说,应对民主监督的成本实在太大了。因为民主监督的人没有确定性而且基数很大几乎人人都可当监督者,一旦腐败者想用风险成本支出的方式来应对某个监督者,民众中潜在监督者就会层出不穷地冒出来,这个风险成本的开支就会大到不可想象;而在众目睽睽的民主监督之下,腐败者获得收益也会很难,甚至根本得不到收益。在民主监督之下,腐败者成本支出大增,收益水平大降甚至得不到保证,成本收益率就会急剧下降,腐败行为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
放眼古今中外,凡是廉洁做得好的朝代或廉政指数高的国家,莫不是民主监督或类似于民主监督做得好的,而并不主要靠他们反腐败的专门机构特别庞大。现在,中国大陆的腐败势头虽然尚未得到明显遏制,但可喜的是中国式民主监督的势头已经上来了。尤其是标志性的“周久耕事件”的处理,让人们看到了中国当代社会低成本高效率反腐倡廉的真正希望之所在。
文章已发表于中国最挑剔的读物《新经济MOOK》2009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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