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为村民开“休书”证明


追根溯源,透过村委会开出的“休妻证明”,让人再次领略了封建法制思想残余势力的顽固。自西周时期起,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制度中,便确立起了“七弃三不去”的离婚原则。所谓“七弃”,就是妻子具有“不顺父母、无子、淫佚、妒忌、恶疾、多言、窃盗”等七项条件之一者,丈夫可以自行离婚,并受法律保护。所谓“三不去”,就是妻子具有“有所取无所归、守三年丧、先贫贱后富贵”等三种情况之一,当遭遇丈夫离弃时有权不走或者提起诉讼,受到法律保护。显而易见,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只有丈夫享有离婚的主动权,可以随便抓一条理由就把妻子休掉,而妇女却没有主动离婚的权利,无论如何受虐待和不利于妇女不幸,都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听凭命运的摆布。同时,不可否认,这种封建法制思想残余,仍然在我们的社会里腐烂发臭,侵蚀着人们的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