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只是个游戏
“如果有人问起”给我寄来一篇浙大哲学系的本科生读书小组撰写的读书报告“自我所有权走向何方: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我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认真阅读了论文及其所引证的各种文献资料,感触颇深,我真的没有想到这几个本科生会如此认真地撰写一篇也许并不给学分的读书报告,而且还写得相当有水平,我在内心里为他们叫好,虽然我对他们讨论的问题并没多在兴趣。
这篇论文讨论的是诺齐克论证所带来的自由与平等的张力问题,或者简单说,是自由与平等在理论上的矛盾问题。说实话,我本人对这种纯粹理论问题从来不当真,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智力游戏来玩;因为所有这些理论问题都只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本质上是脱离现实的。理论之所以脱离现实,是因为“概念”本身就不是现实的,是根据“逻辑推理”的需要而建构起来的所谓“虚假现实”。所以,当理论上说“人是什么”的时候,它既不是说“张三”,也不是说“李四”,而是在说一个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人”,是一个概念;因此,“人是什么”完全取决于你怎么定义这个概念,与现实的“张三”“李四”没有什么关系。眼下许多网民都在说自己的收入“被增长”了,其实是说他们的收入跟理论上的“人”收入增长没关系。
诺齐克从康德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出发来推论“人对自己的权利”不容侵犯,“个人必然是拥有尊严的、作为目的的个体,他们所拥有的权利不能屈服于功利主义式的把人当作手段的算计”。这纯粹是在玩概念游戏,当然不可能推导出现实的“平等”来。因为康德说的是“人”而不是张三、李四,所以,如果诺齐克的推论只局限在概念的“人人平等”,那就没问题了。但是他非得说“个人必然是拥有尊严的、作为目的的个体”,那就麻烦了。
因为个体必定是具体的“张三”或“李四”。如果两人付出同样的劳动,但“张三”天生一个吃三碗饭的胃,“李四”撑死只能吃一碗,他们所拥有的“不挨饿”的权利体现在社会分配上就不可能是“平等”的,如果按照罗尔斯据“无知之幕”推定“天赋公有”的逻辑,那么或者是张三吃不饱,或者是李四被撑死。
我相信,如果真有“自我所有权”这回事的话,那它一定无法从康德那里推论出来。“人是目的”,这是康德的“绝对道德律令”的一种表述,是“自律”(而非他律)。换句话说,这是指每一个人都应该把他人视为目的而非手段,但并不是说“我绝对不把我作为手段”,康德的道德律令绝对不会反对“舍己救人”,即把自己(自我)作为拯救他人的手段。这就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倒过来说“己欲达而达于人”一样。所以,诺齐克从“人是目的”中推论“自我是目的”直至导出“自我所有权”,完全是曲解了康德。
至于马克思是否承认“自我所有权”的问题,也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我个人倾向认为马克思是不会承认这个命题的。事实上,无论是剥削理论还是按劳付酬的理论,马克思都只在用私有制的理论逻辑反驳私有制度,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会把看似合理的按劳分配原则视为“被限制在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的东西,其道德优势是有限的。
理论不仅是很好玩的逻辑游戏,而且也是对人类有限理性具有相当启示性的“学问”。只不过做这种“学问”的人必须非常清醒地明白:它的功能仅在于此,多一点都没有。如果有人非要说“理论联系实际”,那么这种“联系”一般只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做出某种解释;第二,对可能(或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做出某种推断。但无论在哪个方面,理论都不可能有唯一正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