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业务员参加行业专业培训发生的路费、餐费(公司补助标准内)可否与培训费一并列在教育经费内所得税前扣除?
[ 专家回复 ] :
《中华人们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员参加行业专业培训发生的路费、餐费(公司补助标准内)可与培训费一并列在教育经费内,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范围内在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员参加行业专业培训发生的路费、餐费(公司补助标准内)可否与培训费一并列在教育经费内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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