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人眼中的左宗棠(5)


第一章  19世纪的中华帝国

W. L. 贝尔斯著,王纪卿译

(作者为美国海军陆战队上尉)

 

4、奇异的财政金融体系

    中国最奇异的东西莫过于货币体系。如果说,西方人现在很难看懂它,那么在百年以前就会更是一头雾水。但是说句公道话,那些令外国人为财政事务抓狂的中国特色,对中国人却并非如此怪异,因为他们彻底习惯了这个体系。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掩饰对这个体系的喜爱,在其中找到了猜谜所特有的那种吸引力。税务和政府经费开支的体制比货币更为奇特。中国人也完全适应了这种体制,也许能够理解它,但显然并不喜欢它。有一点可以肯定,在19世纪,它严重地妨碍了为了镇压造反所必需的武力动员,更不利于部队的武器配置和其他装备。在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民造反的整个持久战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金钱。战场上的将军们自始至终为了钱而奋起反对这种体制。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他们当时所处的环境,这里要就这个体制如何为中华帝国提供财政支持做一个简略的介绍。

    直到将近19世纪末叶,除了若干无关紧要的例外,中国从来没有除了铜币以外的官方金属硬币。只要涉及到硬币,中国都是以铜为基准。这种硬币在外国人当中一般被称为“铜现金”。它的理论价值是从遥远的过去继承下来的,等于千分之一两银子。它是老百姓的货币,在普通百姓当中进行的交易,都是使用铜现金。较大的额值叫做“串钱”,一串钱为一千个铜板,少了若干铜板的串钱会引起麻烦。

    这种现金的实际交易价值是不稳定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会有变化。对于政府和国内的所有大商号而言,流通的不是铜板,而是银子的重量——两,外国人称之为“忒尔”。可是,全国没有通行的度量标准。国内的许多商业城市,都有自己的标准两,在许多地方存在一打以上的标准。不仅两的重量有异,而且银子的成色也有不同。有几种两流通较广,如库平两,用于折算贡物;1860年以后的海关两,是近海海关的标准;以及沪两。这些两的价值如下:100海关两等于101.642库平两,等于103.38漕平两,等于111.40沪两。

两与外国通货的比值取决于银价,按照粗约计算,海关两略等于0.70美元。在我们考察的这个时期,中国政府没有发行过任何纸币,只在咸丰治下(1851-1861)有过少量发行。政府没有致力于将帝国使用的银子的重量和成色标准化。

    银子流通的一般形态是银条或银锭,重量为10到50盎司。在所有交易中,银子都要经过称重,分解为当地通行的两,或按合同规定计量。政府和大商号都有两套秤,一套为支出而设,另一套为收入而设,他们支出的重量比收入略高。

    财政来源如下:土地税,国内关税和对外关税,盐税,厘金,以及其他。在这种税收中,土地税是19世纪初叶帝国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大约为国库提供2/3的现金收入。康熙皇帝在1713年做了核定,诏令将当年的赋税作为永远不变的税率。不过,这个税率实际上比康熙的标准高出几倍,因为有一个设计得非常巧妙的体系,纳入了附加费和征税成本,以及对两与铜现金之间交换率的任意设定,无视通行的交换率。基本核定额仍然是1713年的标准,但实际缴纳的数额是核定税率的3到4倍。根据不很权威的推算,流入国库的税金符合1713年的核定税率。核定的征税额在各省之间似乎是随意分配的,因为最贫困的农业省份之一山西在纳税名单上居然排名第一,而特别富裕的省份广东却排名第十。据莫尔斯报告,流入国库的土地税总额为2588.7万两,他估计纳税人缴纳的税额是这个数字的4倍。

    贡物是对全国生产品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项目为粮食。其他项目有铜,丝,木材,蜡,水果,人参和瓷器。如此征集的税额很难确定,莫尔斯的估计为742万两。

    关税:中国对外贸进出口征税,也对国内从一个口岸运往另一口岸的土产征税。在边境和一些较大的城市还设了陆关。特别是北京,所有进入京城的货物都要交税。1841年以前,所有海运外贸都限定在广州口岸。主要的陆关设在恰克图,俄国贸易从这里通过。根据1842年与英国的条约,另外开放了四个外贸口岸,这个数字在该世纪根据若干条约而增多。在太平天国运动造成大混乱的时期,一些口岸的外国领事馆官员代表中国政府征收海关税,后来为了满足英法两国在1860年提出的赔款要求,这种体制导致了中国沿海海关的建立。沿海海关由外国人管理,为中国政府服务,但并不完全服从中国的司法,在条约规定的口岸征收所有的进出口关税。于是就有了内关和外关的区分,内关在非条约口岸与内河关口征税,外关在条约规定的口岸征税。沿海海关逐步成为财政的主要来源,但在它组建之前,关税对帝国财政所做的贡献不大。

盐税是中国最古老的一个税种。这是一个容易滥用的税种,官员们充分利用这个机会的情况,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罕见。盐的资源包括:海滨的海盐,内地盐水湖沼的湖盐,以及云南和四川盐井的井盐。莫尔斯说:“盐税财政的最大黑幕,缘于征收过程中官方因素与商业因素的混杂。在任何地方盐都处于最严密的政府控制之下,在生产、批量采购、运输、批销和零售的各个环节都要征税。”

    ① 莫尔斯:《中国的贸易与行政》,第100页。

    厘金是1853年长江流域开始创立的税种,目的是为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筹集军费。到了1861年,开始在帝国军队控制的每一个省份强制推行。起初只是针对省际贸易抽取千分之一的税金。这个税率逐步任意提升,在不同省份差异颇大,而在同一省份之内,有时差不多成了针对地区之间贸易的税收。湖南省坚持了最初的原则,缴纳过一次厘金的货物,在本省就不用再交厘金。其他省份的厘卡多如牛毛,以至于制约了贸易的发展。其他税种的滥征很少超过厘金。

    其他税种中,不具有地方差异的共通性主要税种有芦苇税,茶叶许可费,采矿使用费,注册费,典当和其他商业许可费。

    中华帝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是一笔糊涂账。在征集、分配和审计的整套系统中,皇帝、户部和政府中的任何官员,似乎都不清楚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与流入政府的税额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税收不是交到国库,然后再从国库分配到各个政府机关。相反,通常是征税机构对政府机关进行分发。除了盐税、贡粮和关税以外,所有税收都是由知县征集,由他们将赢余上缴省级银库。在一般情况下,各年的财政收入相差不大,北京会知道可以任意支配的额度。在晚秋时节,下一年度的支出预算制订出来。往往是对省级政府、盐道和粮道发出指令,将一定数额的资金拨给指定的政府机关作为某种用途的开销。资金根本就不通过银库,只是对指定的机关进行划拨。一些较穷的省份根本就不输出财政收入,还要从比较富裕的省份接收支助。资金的转移免不了费用:换算、折扣和损耗。

    莫尔斯所举的一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讲述左宗棠将军在甘肃如何获得作战的经费。他说:“这是一件日常发生的事情。在江苏征集到的财政收入,作为协饷划拨给甘肃。税票上显示的是库平两,而支付的是本地两,接着要转换为漕平两以划拨到上海,在那里又转换为沪两,再次转换为漕平两以划拨到甘肃(假设是汇票划拨),到了甘肃又以本地两接收,然后转换成库平两来跟江苏结算,再转回本地两以便存在银号,再转换为库平两与国库结算,还得再换算为本地两或现金以便分发支出。这不是一段滑稽文字,而是纪实的描述,我们看到一系列多达九次的换算交易,每次交易都会产生至少相当于营业额的千分之二点五的赢利,这还没有计算从一地到另一地实际转账的交换率,也没有涉及‘压榨’纳税人的问题。何况,过去总是采用和现在仍然经常采用的资金划拨方式,是把实实在在的银子从江苏运送到甘肃,这并没有将上述的换算运作减少一步,还因为旅途运输和护卫的费用而大大增加了成本,那是真正漫长的旅行,必须用月份而不是用日子来计算。”

    ① 莫尔斯:《中国的贸易与行政》,第100页。

    为了说明帝国的财政收支,研究者帕克开列了一份表格,给出了19世纪最后十年每年的大约数额。

收入

    土地税:2588.7万两

    贡粮:742万两

    国内关税:336万两

    涉外关税:2148.2万两

    盐税:1260万两

    厘金:1193万两

    国内鸦片税:196万两

    其他税收:385.6万两

    总计:8849.5万两

    支出

    划拨到北京的现金:779万两

    进贡到北京:408万两

    内帑:134.1两

    漕粮运到北京的成本:170万两

    东北边防:175.5万两

    西北边防:366万两

    北京政务和军事开支:157.2万两

    北京特别防卫:227万两

    海军:145万两

    铁路资金:55万两

    军队:2520万两

    军械:338.5万两

    黄河:138.9万两

    外关费用:214.76万两

    省级行政:3404.2万两

    援助贫困省份:474.5万两

    总计:9776.06万两

    按照上表,支出超过了收入。然而,在1850年以后的任何一年中,实际情况如果不比这份表格反映出来的更糟,帝国政府就会欢天喜地了。帕克说,这些数字是在过去二十年内总督们小心翼翼给皇帝提供的估算。“这些统计明显是有缺陷的,因为就其中每一项的数字而言,很少能够在本年度获得。”由于这些统计数字的粗略性,我们可以相信,在第一次鸦片战争(1839-1842)之前的任何一个年度,总计数字都只能代表对帝国财政收支的不严格的估算,或者仅仅是中央当局记载的数字。这表明,上表给出的财政收入,远远赶不上纳税人缴纳的数额。还是引用帕克先生的话来说吧:“尽管帝国政府已经腐化,尽管百姓能够容忍被政府敲诈勒索掉三倍于财政收入的税收,但和西欧各国每人三镑的人头税相比,他们从来没有缴纳过每人三先令的税收,包括地方收费在内。”

    ①      帕克:《今昔中国》,第33页。

    ②      同上,第63页。

    总体而言,满清政府对汉人盘剥较轻。大多数文官都是汉人,凡是没有暴力动乱的地方,纳税都会照常进行,汉人群众很少意识到他们当中有满人。考虑到帝国的面积、人口和财富,皇家宫殿的花费和其他皇室相比是适度的。就连25万个满洲旗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只是支撑了他们的闲散安逸,却并不奢侈,但这比浪费还要令汉人愤懑不平。不过,中央政府在各方面运作的积极强大的功能,随着乾隆的逝世而停止了。从那以后,除了对黄河水利工程的几次拨款以外,中央政府放弃了大部分类似的功能。帝国成为一组半自治的省份,每个省份主要维持本身的生存,省内的每个地区也是如此。于是政治凝聚力几乎全部丧失,国内的压力驱散了王朝剩余的力量,国外的压力也起了同样的作用。这个曾给中国带来一百五十多年宏伟气象的王朝,在剩下的一百年里把这个国家引向了极度的虚弱与涣散。满人走到了“天命”任期的尽头,不是因为受到高压,而是因为人间万事都要经历的最普遍的过程——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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