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巴东官方何以敢欺天下?!
邓玉娇案发生13天过去了,得益于互联网,案情所有细节几乎都大白于天下了。毫无疑问,只要是有基本良知的人——即便他没有多少基本法律常识,都不难理解和得出这样的结论:邓玉娇的杀人行为完全属于抗暴的正当自卫。
可是,在这一点的认定上,稍有辨别能力的人都会发现,发生地湖北巴东官方很明显是在故意对社会和公众隐瞒什么。否则,它们就不会出尔反尔——一会儿是“特殊服务”,一会儿是“异性洗浴”;一会儿是“按倒”,一会儿是“推坐”;就不会让案件的关键证据人为地灭失——邓玉娇的内衣、外衣等关键证物在过了11天后才在律师要求保存的请求下警方答应保存却在警方实施保存的前一天晚上莫名其妙地被其母亲“洗”了,就不会把击打邓玉娇头部、肩部的4000元人民币交还给邓贵大的家属……
现在人们不解的是,众目睽睽之下(很可能中央相关部门也有关注),巴东官方何以敢欺天下?!
其实,答案不言而喻:他们与死者邓贵大是利益共同体或利益相关者。——撇开邓贵大是当地重要部门——招商办——的官员的身份不说,单就案发地点雄风宾馆“梦幻城”这个“准色情场所”来说,稍有点社会经验的人皆知,若无当地公安机关或警方的默许甚至参与,它的存在是万万不可能的。
既如此,那么,一个很明显的结论就是,若想使邓玉娇案获得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就必须排除利益相关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二难尴尬,即必须由更高级别的官方机构——省级或中央级——组成专案组才有可能。
笔者坚信,撇开了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正义是可能的。否则,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无意义的。
我们还是相信——愿意相信——党中央的!
……
200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