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成龙回应:中国人需要被谁管
作者:乾泉
关于“我不知道成龙先生这里所说的“太自由了”是什么意思”,我认为成龙先生的中国人“太自由了”寓意如下:
1、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中国人是非常“自由的”,而且执法者其自由度很大,有的人视法律为以权谋私的工具。所以,才会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偏好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情大于法”,“权大于法”,“公权私用”,“私权公用”等现象发生,造成民怨沸腾......
2、很多人视法律为无物,法律意识极为淡漠,或目无法纪,或肆意妄为,逃避作为公民的基本社会责任,丧失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胆大妄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因此在有些地区犯罪率攀升。有的结成利益集团,有的甚至结成黑社会,挑战法律的尊严......
3、很多执法者认为,自古以来法律是惩处和镇压老百姓的,对当官的人会“格外开恩”,认为“刑不上大夫”。所以,有的人才会滥权,有的人才会贪赃枉法,有的人才不惜以身试法,有的当权者东窗事发外逃企图偏安一隅,造成腐败现象不但屡禁不止,而且有上升和蔓延的趋势 ......
4、有的执政者,官本位主义严重,一切朝上看,唯上是从,“会议管理”,没有深入群众,也不可能去体察民情,忽视老百姓的利益,只是专注自己的“政绩工程”,忽视民生和“民声”,“积案成疾”,民怨沸腾,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某些地区甚至爆发“骚乱”,干群矛盾激化,政府形象受损。
5、中国的法制建设尽管成果是显著的,但是执法者的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环境有待净化,执法效率有待提高,执法监督体制需要健全。这样就不会出现监所非正常死亡屡禁不止的现象,司法腐败不断成为社会热点,使得人民群众的民主和自由权利被粗暴践踏,使得中国的法律性形象蒙羞。
因此,中国人需要强化法律意识,摒弃特权思想,维护法律尊严,通过法律来保障我们的自由和民主的权利,反腐败是每个中国人的事情,不仅仅是执政者的事情。
成龙先生的“我们中国人是需要被管的”,是在呼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人人学法,人人加强自律,要自由,但不要太自由主义,不要因为个人的自由而妨碍了别人的自由的权利。
中国人不需要被城管来管,中国人不需要被政府来管,中国人需要加强民主和法律意识,中国人不可能被美国人、日本人、欧洲人来管,中国人更不可能被某些利益集团来管,中国人需要自己管理好自己!
《象传》言“天行键,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也就是说,无厚德者,物无以载,不行大义,不会自强者!不自强何以自律?不自律何以自由?
一个无大义、不自强、无自律的中国人的自由,能不令世界恐惧吗?
一个无大义、不自强、无自律的中国人的自由,能给世界带来什么呢?
一个无大义、不自强、无自律的中国人和政府都是要不得的!
中国人的自由是建立在人人自律,每个中国人的自由意志都能得到充分尊重的基础上的。我这里讲的“中国人”包括中国的自然人,也包括“中国的法人”组织。
但是,中国人和中国的政府更不可能进口美国和欧洲西方所谓的“民主”、“自由”模式,这样我们中国人可能连一点自由和权利都无从谈起了,只有做奴才的份儿,谁也不会答应!
因此,我们应该肯定和赞许成龙大哥的“呼吁”!
附: 刘渠景:请问 成龙先生,中国人需要被谁管
2009年04月20日 09:11湖南红网
应邀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的香港艺人成龙先生在回答外国媒体提出的关于文化自由的问题时这样说道:“有自由好还是没有自由好……真的我们现在已经混乱了、太自由了,就变成像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而且变成台湾这个样子也很乱,我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
我不知道成龙先生这里所说的“太自由了”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其所说的“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是什么意思。我们中国人与外国人相比真的是太自由了吗?我们中国人又需要被谁管?莫非成龙先生认为我们中国人还需要外国人来管我们?
成龙先生作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明星,其一言一行的影响力非普通人可比,而其在回答媒体的相关提问时却抱怨我们中国人的自由太多以至于需要被管,如此荒唐可笑的言论恐怕也要与其国际影响力一起蛮声海内外了。
当然我们不能从成龙先生言论的字面意思来推断成龙是希望让外国人来管理我们中国人,那样可能就冤枉他了。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想象不出成龙先生所说的“我们中国人是需要被管的”是什么意思。莫非成龙先生的言下之意是说中国人都是调皮捣蛋的孩子,需要被管?那么如果不是被外国人管,又被谁管?又或者成龙先生的意思是一部分中国人需要被另一部分中国人管?那么在成龙先生看来,哪部分中国人属于需要被管的?哪部分中国人又是有资格管人的?
笔者揣摩成龙先生的言外之意或许是:中国的民众需要政府来管。也就是说,成龙先生所说的“我们中国人”可能只是指中国的民众,而所谓“我们中国人是需要被管的”则可能是说中国的民众需要政府及其官员来管。进一步说则是,官要管民,要像大人管孩子一样,不能使其太自由,使其任着自己的性子“胡闹”。
但我们知道,政府及其官员与公民的关系并非如同家长与孩子的关系那样属于管与被管的关系,而是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也就是说,人民、公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及其官员则是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公民与公共利益服务的。政府及其官员依照人民制定的法律依法行政,依法为公民与公共利益服务,其本身并没有管理公民、管理中国人的权利。
作为人民公仆的政府及其官员可以依照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所制定的法律管理公共事务与社会事务,但其这里的管理所针对的是公共与社会事务,是管理“事务”,而不是管理“人”,不是管理中国人。中国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一切自由。这种自由是每个人都渴望和追求的,包括成龙先生本人。一个正常人完全具有法律赋予的一切自由,不再像孩子那样还需要他人来管。
可见,我们中国公民在法律上是完全自由的存在,而且我想中国人也完全具有行使自由权利的能力。因此中国人无需外国人来管,也无需社会的一部分人来管另一部分人。而政府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力的管理也仅仅是针对社会事务而非公民个人。作为公民个体,我们每个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来管另一个国家的人,那么这就是民族之间、是国家之间的压迫与奴役,如果是一个国家中的一部分人管另一部分人,那么这就是社会压迫与奴役。
在现代中国,无论是国家间、民族间的压迫与奴役还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社会压迫与奴役都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我们“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当家作主了,不再受人奴役了。但我们的成龙先生好像对这种自由生活很不适应,竟抱怨起来,竟“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被管的”。那么请问成龙先生,你这话代表的是哪些中国人,你又想被谁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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