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亭论坛上一篇文章《十分钟的悲剧》引起了笔者的反思。文中说到,
2007年的次贷危机愈演愈烈,小银行纷纷倒闭。关于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的负面信息不断,按理说,德国发行应该谨小慎微,不会轻易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可为何德国发行就在此十分钟内,犯下了如此低级的错误呢?一则,德国发行讲究诚信,二则,德国发行员工从上到下开了次小差。从《十分钟的悲剧》内容分析可以看出,
这种低级错误在我国断然不会发生。一则,因为中国人谨小慎微,有危险的事,必加百倍小心。雷曼兄弟公司处于危境,中国方面转帐前一定会四处打听,这样就不会不知道大洋发生的彼岸情况了,以上损失也就可以避免了。二则,多数中国人办事效益不高,10:10前需办的事,可能会被拖到10:30,而且中国闲人多,信息传播快,这样中国方面可能尚未转帐,关于雷曼兄弟公司倒闭的信息已爆炸开了,以上错误也就可以避免了。
从德国人的诚信行为,反思我们的诚信,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全国人民的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吧,其制定的法律必须要执行吧,可事实上其制定的法律有的不也是未被执行吗?典型的就是《教育法》,还有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执法必须由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执行,可不也有把行政执法单位定为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定为事业编的吗?还有的地方,朝令夕改,换一任领导,规划、政策调整一次,房屋撤了建,建了撤,百姓不知如何适从?
有些单位的领导也不讲诚信。为了激励员工,总是许以承诺,一次未兑现,找理由搪塞,两次、三次呢?时间长了,员工当然知道领导是在把人当枪使,在忽悠人。这种不讲诚信的领导,自然没有威信、没有号召力,谈何领导能力?
企业合作、个人合伙也是一样,一定要讲诚信,协议怎么定的,就怎么执行。不能总想着一己之私利,要么不执行协议,要么总想改协议,形成内耗,最终两败或多败俱伤。
德国发行为了诚信损失3亿欧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