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上门恶搞 门口血光一片


大沙田金象三区一房主拖欠债款招到人为恶意报复——
债主上门恶搞 房门血光一片

      本报讯(记者 蒙志献 文/图)良庆区大沙田一房主因涉嫌拖欠他人债款,自家房门接连遭到人为“恶搞”。2月8日清早上5时许,2名不明身分的男子将动物血液泼洒到房主的新房子,房门和地板一片“血淋淋”。当地警方已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房门和地板一片“血淋淋”
      上午10时50分,记者来到大沙田金象三区五象南四街66号看到,该房门紧闭,房门、外墙及门口地板沾染了动物的血,房门上还被人为喷涂“欠债、还钱”等字样。
      房子的3楼不锈钢门窗及从一楼房檐旁经过的多条电线上,也挂有三四个装有红血的塑料袋。现场散发出的血腥味,让人感到恶心。
      据隔壁邻居林世华老人说,凌晨5时许,他和儿子的岳母从房内听到外面有人扔东西的响声,很快又听到“哗哗”的流水声。老人从窗口往外看,原来是2名20多岁的陌生男子所为,他们先将开来的小车停在附近的小路口,然后把装有鲜血的塑料袋砸上66号的房子,当中有人还一边大叫:“不还钱,就要拆他的房子!”行为十分恶烈。
      事发后,许多居民赶到现场观看。大家认为,肇事者朝房子泼洒的鲜血,应是猪或牛的血液,这样做实在太不应该了。

数名男子光天化日砸门
      记者还注意到,该房主的房门铁锁已被人为打烂,房门上也被铁器击穿成四五个个洞。据王世林老人说,2月7日下午5时左右,4名年纪20多岁的男子,个个气势汹汹,分别拿着铁锤、斧头等凶器,猛烈地朝该房门砸打,导致铁锁被砸坏,木门被击穿。
       “当时的现场好吓人的,这些人太凶狠,有事可以商量嘛,干嘛非要这样做不可?”附近一些居民表示不理解。
        该房主的事情也连累到了左右隔壁的邻居,他们的房门、地板、门框和墙壁也沾有动物的血。为了清洗这些红血,王世林和家人从早上8时开始,用水清洗沾在自家房门上的鲜血,一直洗到11点钟还未洗净。

估计房主欠债引发报复
       住在该房子斜对面的居民小李说,该房子至今已连续多次被人“恶搞”。今年1月14日早上,他出门时,就发现该房主的房门被人写上“农荣光还钱 不还后果自负”的威胁字样,估计恶搞者在是凌晨四五点钟左右写字上去的。几天后,房主便用黄色的涂料将这些字抹掉。
      “如果房主真的拖欠人家的钱,就应及时还上。如果没有钱,也应同人家说清楚,分期还款。”过路的居民黄女士说,小区出现这种事情,大家都感到很恐怖,没了安全感。
       王世华的儿子王泰先说,该房主的房子是在去年建成的,当时有民工帮房主装修房子,可能是房主的钱不够支付工钱,房子到现在也没有装修好。“虽然两家是邻居,可我们也不知道房主的姓名和电话。”
       据了解,目前该房主并没有搬进该房居住,房子建好后,他也一直没有向外招租。
       附近一些居民则认为,出现这种事情,很可能是因民工装修房子时质量不好,房主据此拒绝付清所有工钱,才遭到他们报复。但不管怎样,追债人以这种方式讨债,不仅行为偏激,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们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讨回工钱。
       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民警也已来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但因无法找到肇事者,没法进行相应处理。


律师说法——
       当天,南宁市江南区亭子法律事务所律师韦松铭说,追债人通过砸坏房主的家门、用动物鲜血泼洒房主的家等一系列行为讨债,破坏了公民的财产,其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的财产权利,也威胁到了当事人的人身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或治安处罚。
       对此,韦松铭认为,如果房主真的拖欠别人的钱,就应及时还款。如果经济困难,也应分期还款。如果房主拒不还钱的话,追债人也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来讨债,而应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来解决问题。
      建议小区附近的居民将有关线索提供给公安部门,协助公安破案,这样有利于维护小区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