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人条例》的制定将给房地产业带来新机
目前,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即《放贷人条例》规定即将出台,将有可能允许个人或企业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
《放贷人条例》的制定将给房地产业带来集资及融资的渠道,谁能从此淘到政策开放的第一桶金,就指日政策细则的出台。
长期以来我国对公众集资的方式一直持反对态度,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渠道融资;此次《放贷人条例》的颁发将意味着将集资的合法化,这样以来,开发商既可以用土地做抵押质押进行民间融资,更或可以通过公众集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入股的方式给予购房者或潜在投资者一定的优先选房权或股利股息,采取“需则购否则退”的方式,既可以满足集资购房的需求又可以成为新的投资理财方式。
《放贷人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衍生一个新的产业,民间“只贷不存”放贷机构的资金监管、债权人利益怎么样来保证等问题将促使政府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产生公正公平合法化评估机构。
网上一直也在热议“地下钱庄”的合法化,个人认为这是两个概念,《放贷人条例》的出台有望促使民间借贷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获得规范,但并不单纯的意味着“地下钱庄”的合法化,相反肯定会致使“地下钱庄”规模扩大化,将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极大影响,政府如何控制和监管将成为其首要难题。
《放贷人条例》的出台值得期待!
注:只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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