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农民和企业的员工都是平等的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民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是脸朝黄土背朝天在田地里没日没夜的辛勤劳动;农民春插、双抢、秋收,打下的粮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和物质基础农业、农村、农民,对中国的经济建设、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否告知: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唯一的财产。也是国家、民族、社会、人民的公共财富!我们学英语时,把母亲的土地叫着祖国。

出身农村的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属于人民的国家,也是全民所有。土地国有化,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城市的企业,有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单位,现在是国有企业;有属于地方的集体所有制,现在是民营、私营、联营、合资等。给国家、政府、地方宏观调控和规划发展有一定的基础。

改革开放,国家和政府按家庭人口,不分男女和老幼,分有自主生产权和经管权的承包土地,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国家和政府让农民对承包有自主权的土地当家作主,加强农民对承包土地的责任和意识

企业在册职工,包括生产、加工、制造、商业、运输、科技企业等,在毛泽东时代的计划经济,为企业的发展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用勤劳的双手、辛勤的汗水、能力有限的智慧、不可再有的青春作了一定的积累,为国家和地方创造了利润;国家依法利改税后,也为国家和地方创造了税收;企业发展,企业的所有是职工赖以生存、改善和提高生活的共同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这些说明:如果说:农村的土地是个体农民和农户赖以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唯一的财产。企业的所有一切是企业在册职工赖以生存改善和提高生活的共同资产。按国家政府对农村改革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企业职工按工作工龄、贡献大小拥有改制企业的股份。让企业职工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依法当家作主。就是企业破产,企业有土地和固定财产。从农村的财产和企业的资产,国家的财产和资产构成国家的公共资源。国家的公共资源是国家合法公民赖以生存改善和提高生活的共同财富。国家按相关法律,国家的财政是对公共资源中依法征收的税和费,其中有消费者在消费时间接贡献了税和费,通过预算和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福之于民。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养老,和老人、妇女、儿童,让公民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

从企业资产的改制,企业资产中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册职工三部分。企业职工下岗、提前内退、买断工龄,他们不能享受和拥有企业资产中的国有、企业集体部分,从按职工连续工作工龄的经济补偿,怎样科学,从职工、企业、政府、社会都能理解和接受,需要协商协调;尤其是企业的经营权,应公开公平公正向社会平等像工程项目那样招投标。

企业的改革和改制,与其说是企业干部的企业行为,其实是政府审批部门代表政府的政企分开的政府行为;政府不审批,企业干部是不能改革改制的。企业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是否能像主流媒体对医疗改革期望那样:政府在确定医疗服务的价格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只有一个,那就是本地中低收入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当然,这样定价可能会出现医院亏损,怎么办呢?那就由政府来补贴。政府总是有办法找到钱的:降低公务消费的水平,少建政绩工程,裁减冗员,等等。毫无疑问,这会让政府感到剧烈“阵痛”。政府就应该是改革“阵痛”的主要承担者,

只有政府承担“阵痛”,才符合“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从国家经济递增发展;农民免交皇粮国税;全国适龄儿童从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免费,国家的外汇储备,政府统筹的全国社保基金,发行的福利彩票等。国家和政府有能力承担对有二十年和以上的企业职工,保障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根据企业职工对企业发展的积累,为国家政府创造过利和税,分别按企业职工的工作工龄、上岗权、拥有改制企业的股份权、离开企业有享受企业资产中的国有和企业集体股份给予经济补偿。

事实求是讲,农民为国家创造的是物质财富,主要是粮食和城镇企业生产加工的原材料;企业职工,过去统称工人,为国家创造的是丰富市场的物质财富,主要生产的在企业是产品,进入市场是流通的商品。前者是基础,主要是吃和生产加工的原材料;需要收购才能进入市场流通,过去由于历史原因都被政府委托或代替的职能部门统购统销,单一的粮站,存在地域限制;一九七八年的改革开放后,个体农民和农户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减少中间一些环节,从流通成本节省一些;后者是主导,一般直接给商业部门,经过省、市、县的几级批发,给城镇的商业网点和农村供销社的网点面向消费者,也存在是政府委托或代替的职能部门统购统销;一九七八年的改革开放后,几级批发有撤消,有组成大型批发集团或与大型商业企业合并;也有私营、民营、中外合资的批发零售商业企业,从商品流通,减少几级批发的批零差,降低销售成本,节省费用,有利社会消费和企业发展

从社会发展或从经济规律,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全球化,商品市场化,只有在企业或大型企业处于垄断时,包括对商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和对商品在价格上的垄断,政府应依法宏观协调,或用行政办法把大型企业拆分、把一些小型企业组成同类大型企业,使流通的商品和企业的服务尽可能是消费者普遍在经济方面承受和心理方面允许的范围内,只有这样才能是商品市场化;企业之间在市场经济中,公开、平等、竞争中发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先应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从现状,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仍存在沿袭或惯性垄断,和行政保护的垄断,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高管对企业经营权、年薪等福利待遇存在政企明分实际是没有分的事实。说中国平安,高管决策向海外投资损失一百五十多亿,至今没有追究责任!中石油中石化享受国家财政几百亿,按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两家应向政府申请,说明理由,政府根据动用权限,超过权限向代表国家的全国人大呈报,再通过质询,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政府没有追求两家企业的高管责任,没有条件和企业的申情理由就享受几百亿财政补贴,而老百姓的“五险一金”有帐户而没有现金到帐,是值得思考的现实。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只有共同利益,才能集民力、集民智,共同发展。同时,依法民主监督。

从社会发展的规律,无农不稳、无工不牢、无商不富、无科不长。也就是说:农业是根本、工业是基础、商业要流通、科技要创新。只有这样科学的管理、统筹、协调,经济会循环发展,社会才会和谐。

从农民为国家做的奉献,到城镇企业员工,曾统称企业职工,为国家做的贡献,无论是从经济地位,还是从社会地位,或者从国家宪法规定的社会公民地位,应该是相等和平等。

以上是否告诉我们:农村的农民和企业的员工都是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民。所以,国家和政府依法行政时,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和协调社会上各种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