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草率定罪举报者涉嫌诬告陷害


切莫草率定罪举报者涉嫌诬告陷害

李华新 

    

    20091021日,辽宁省阜新市委收到举报信,举报以付玉红为首吸毒、强奸、聚众淫乱,阜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于洋等参与吸毒、强奸、聚众淫乱等。对此,阜新市委高度重视,责成阜新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署名举报人上官宏祥又通过尹东方()向阜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提供书面举报,举报于洋等参与吸毒、强奸、聚众淫乱。1119日,正义网发表上官宏祥接受记者专访,再次实名举报于洋等参与吸毒、强奸、聚众淫乱。对此辽宁省政法委、省公安厅高度重视。

经前一段调查证明,举报事实不存在,上官宏祥行为触犯《刑法》第 243条,涉嫌诬告陷害罪。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阜新市公安局已于1127日依法立案侦查。上官宏祥已于2009121日到案,122日阜新市海州区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停止其代表资格,阜新市公安局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同案人尹东方进行监视居住。现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样的一个举报,而且是实名举报者会是诬告,有些让人看不明白,而问题是他干预实名举报,应该是手里有一些确凿的证据的,不然的话,就会是真的诬告。而是否举报有误,还是举报的恶意的,在这些问题没有闹清楚之前,就对其用《刑法》定罪,这样的办案速度也的确是值得称道的。可是,究竟被举报人一定是清白的,或是的确是没有,那么也是应该做出结论的。而且是这位举报者还是一位人大代表,那么在双方的身份都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下部的侦查还是在继续进行的。因为,匆忙做出结论也就未免显得有些草率。现在是涉嫌有诬告,而不是就是有诬告罪。

假如是的确是诬告了,那么就需要用法律的形式进行处置,而今爱如其中是有出路的,那么,现在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拘留的。也许就会在以后生出些尴尬来。因为即使是诬告,那也是需要有证据的,因为它的举报是捕风捉影,而是就是有意识地进行陷害。也是需要用证据来说话的。

因此,既然这件事情已经走到目前的这一步,其中的一些细节也是需要公开的,不是人们对于淫乱的聚众有兴趣,而是这样的一些非常隐蔽状态才会有的行为,是如何得到证据的,也是需要相关材料加以证明的。因为现在的官员给为的影响太差,而且一些人的行为不检点,人们已经不再惊愕,现在所见惊愕的是竟然会有这么傻的举报人,硬生生把自己撞在是强大的司法机关的严肃和铁面无私的办案查处上。

而且那位被举办者既然是清白的,就应该出来澄清事实,如果是牛逼没有参与,就需要对所列证据进行一一反驳,如果是其中是有丁点的不实,那么其背后的问题,就是一个自己不愿意说清楚的疑点,人们自然就有理由怀疑。

因此,切莫草率定罪举报者涉嫌诬告陷害,因为举报者和被举报者都需要过硬的证据来证明彼此。

自然,现在世间人们似乎有一种像仇富心理一样的存在着对贪官的心生厌恶,对于干预直面腐败的人物,总是抱有同情,而这次如果是真得冤枉了那位副书记,也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http://jnsb1.e23.cn/html/jnsb/20091205/jnsb8777863.html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