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尼尔所称“水润”和“凝护”为创造词似乎并不为过,但是这两个子的确是对化妆品等生活用品的功能用途的一种描述,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水润”可以理解为像水一样润滑,“凝护”可以指起到锁水的作用。对于长期使用取得显著性可以注册的问题,不能仅仅网络搜索的证据而得到认可,这里的长期使用取得显著性应该从严把握,必须达到区分产品来源的目的。最起码现在,见到“水润凝护”消费者还无从将此与卡尼尔公司的产品相联系。
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其他同类行业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如果这个词被一个商家独占使用,对其他的经营者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