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应警惕泛滥的流动性


土地管理法修改应警惕泛滥的流动性

章林晓

社会各界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现在已经走到“送审稿”这一关键环节。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应特别警惕当前史无前例泛滥的“流动性”。

101314日,全国国土资源法制工作暨《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围绕送审稿确定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制度安排,积极贡献智慧,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送审稿应该是起草司(局、厅)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听证会等情况,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基础上形成的。此后,政策法规司再对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修改;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不宜公开的外,送审稿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小产权房的处置,是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而从土地管理制度层面上说,小产权房处置背后涉及的,则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问题。

对于农村集体农用地的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要遵守“六字”原则,即“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不得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不得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总的精神是,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2008123,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鹿心社副部长回答媒体提问时说,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可望在年底出台。

然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直至今日也没有出来。这一方面固然说明了国土部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出台的谨慎,另一方面也多少说明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制订的复杂性。

20081113,鹿心社副部长就“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指出: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我们改革完善土地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这项改革确实隐藏着风险。风险在哪里呢?如果我们的规范管理跟不上,就会导致对集体土地的盲目占用,就会过多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影响耕地保护的目标。

风险应不仅仅在于此。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必将对经济发展、财富分配乃至社会和谐产生重大影响。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随着大家对现代金融认识的深化,我们更应看到“泛滥的流动性”对农民利益可能构成的潜在威胁。别的不说,单从我国M2GDP的比率,我们就不难推测“资本”对“土地”虎视睽睽,其心情是何等迫切?

农民手中多的是土地而少的是货币,而国内国外有些人手中多的是货币而少的是土地,这两者之间往往容易一拍既合。200812月末,我国广义货币M2余额为47.5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30.067万亿元,M2GDP经济货币化指标是1.58。如果放任农村土地随意流转,或出于自愿或出于无奈,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很容易易手转换成货币。

农民有没有富起来、能不能富起来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分享到城市化的成果,能不能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既有法律庇护下,比城市中那些被“买断工龄、买断身份”下岗职工强的是,最穷的农民也可以获得一块建设用地,在自己的土地上搭个“窝”,最穷的农民还能够拥有一块可以用来种植的农用地。这不光让城市下岗职工羡慕不已,甚至是让城市白领也眼红的事实。

诚如程漱兰教授所说:我们国家农村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和既有法律的安排,不是不让农民拥有土地产权的制度,而是不让农民放弃土地产权的制度,确保的是农民的生存权。农村土地依法流转不会出现失去土地的农民流落街头。那些强势私利集团鼓噪土地流转,意在掌控农民的土地财产。在农民权利缺乏有效保障的现状下,贸然放开家庭承包性质的耕地林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很可能便利了农民土地产权的窃取强夺者,方便了他们将农民的耕地林地宅基地使用权“变现”脱手溜走。

前一阵子,在一些人为小产权房鸣冤叫曲,强词夺理地认为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合法,鼓动市民去购买小产权房的背后,据《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热钱逐利 百亿游资豪赌深圳“小产权房转正”》一文披露:有深圳业内人士估算,今年新进入小产权房产业链,豪赌深圳“小产权房转正”的资金可能达到百亿之巨。

昔日万元户,今天在何处?当年的“万元户”,名副其实是先富起来的代表,但是,这个万元收入放在今天恐怕已经沦落为贫困户的收入水平了。现在的10元钱,还会是30年前的10元钱吗?而在这30年间,土地的价格又增长了多少?

当我们高等教育的教材中,货币的定义依然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时,农民是不大可能理解在西方货币学说史上,有关货币的论述,存在着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这两种不同的观点的,而且货币经济现象当今已越来越接近于货币名目论的解释了。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在以美联储为首的全球各国央行隆隆开动印钞机拼命注入流动性救市的今天,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更应警惕史无前例“泛滥的流动性”对农民利益构成的潜在威胁。

 

此文2009112日已经发表于《中国房地产报》,发表时有修改,标题改为《警惕对集体土地虎视眈眈的资本》。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