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钩”被拔掉以后……


    对于那些立场鲜明、大义凛然的读者和媒体评论员来说,一度闹得举国鼎沸的上海“倒钩”执法事件已经以孙中界、张晖的讨回清白和政府的公开道歉而结束。当然,他们当中性格疾恶如仇的人会觉得政府还亏欠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一两个当事官员的查处和撤职。然而,对于真正关心社会进步的人而言,事情还只是刚刚开始。

    不论河南小伙子孙中界和上海白领张晖的案子最终处理得多么大快人心,在我看来,它们都是一种政治解决,而非法律解决,但后者实际上是回避不了的。

    当孙中界和张晖得到英雄般的欢呼以后,我们立刻遇到了第一个棘手的难题:如何对待以往那些被处罚过的“黑车”司机?

正如媒体一再强调的,“倒钩执法”并不是只此孤立的两起,也不是上海独有,更不是现在才有。这就意味着,上海乃至全国各地曾经有过许许多多默默无闻的孙中界和张晖,他们遭受的不公正对待都应当得到平反和赔偿;相应地,陷他们于孙中界和张晖所遭受的境地的那些执法部门和人员也都应当被追究责任。

    事实上,这些天,许多过去被处罚过的“黑车”司机正络绎不绝地跑到相关部门集体维权,要求讨还迟来的公道。

    然而,他们真的都是孙中界和张晖吗?换句话说,他们确实无一例外都是被冤枉的吗?他们当中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运性“黑车”吗?更为令人乍舌和发人深思的是,据财经网报道,随着局面翻转,一些黑车“帮子”如今又掉转枪头,加入信访维权司机的行列,以图追讨罚金。所谓“帮子”,就是过去10多年里在上海郊区的各个“地盘”上,由“暗乘”(倒勾)和部分黑车司机形成的不同团伙。他们大多由劳教、劳改人员,失地农民,或外来务工者构成,相互倾轧,斗殴、绑架,甚至酿成血案。

    看来,光是对过去10多年里处罚过的“黑车”案件重新审查一遍就已经是一件极为头痛的事了。别忘了,这其中还必定会牵涉到司法。处理孙中界和张晖案的执法部门人士之前不是扬言过吗:他们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我们从没有输过!既然倒钩执法者“从没有输过”,那么在今天的语境下,显然意味着法院过去一定判过不少错案、冤案。据我所知,在当下中国法院的考核体系内,推翻一个判决,对当事法院和法官来说,都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况且他们当时也不过是执行上级的政策而已,把扳子全部打在他们身上又怎能服众?

    站在公路执法部门的角度上,我们又遇到了另一个棘手的问题:以后还要不要打击“黑车”?

就这个问题而言,许多评论者简单地认为,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应该兴师动众。在他们看来,似乎打击“黑车”纯粹是相关执法部门“利”字当头的行为——即错误的罚款激励所致。但实际上,他们这种判断是混淆了长期以营运牟利为目的的“黑车”与一般的拼车和偶尔为之的“顺手赚点方便钱”的本质区别。如果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的话,你就会明白上海“黑车”之烈已经到了何种程度。我曾经亲耳闻见业内人士说,由于“黑车”猖獗,在上海郊区,正当的出租汽车公司的生意根本就没法做,几乎是开一家倒一家。

因此,如果公路执法部门今后在这方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也许不久就要轮到“白车”司机大规模上访了。而如果他们继续打黑,在执法过程中又如何解决“取证难”的问题?我们看到,近日,上海市已经开始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尝试,前景还有待拭目。

为了避免可能的误解,我必须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我丝毫没有维护“倒钩”执法的意思。事实上,我认为,过去那种“以黑打黑”的“倒钩”执法,实际上根本没有起到多少真正的打黑功效。相反,它保护了大量真正的黑车,陷害了许多好人或一时贪小便宜者。因此,无论现在有多少后遗症,说到底都是过去的不合法的执法手段造成的。要拨乱反正,也只有从执法者自身开始。

但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最应当看到的一点是:公开、透明、可预见的法治是多么重要!这首先是执政者的责任,同时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启蒙。在一个法治齐全的地方,即使局部的规章制度有古板或其他不合理之处,但因为对所有当事主体都是一视同仁、并有章可循,社会一般都能接受,至少不至酿成重大事端。相反,在法治缺失的地方,无论政治(行政)的手段玩得多么高超,总是免不了摆平了西头摆不平东头的窘迫。我认为,这就是当下各地政府经常在一些社会事务上进退失据、左右为难的根源,因为这是一个公民权利意识普遍觉醒和高涨的时代。

写于2009113日,发表于2009114日《成都商报》我的个人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