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招生,推出“中学校长推荐制”,闹得沸沸扬扬,本人也曾发表博文提出批评。“推荐”在美国大学招生中甚是普遍,特别是在研究生招生中发挥了很大很好的作用,社会、民众也普遍认可。这种“推荐”的公信力来自哪里呢?本人出访美国期间也作了点调查,寻找到了部分答案。
美国的大学种类繁多,“推荐”在不同种类的高校招生中的做法及作用不尽相同。社区学院只要有高中毕业文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即可上学,无须“推荐”。一般本科院校尽管有“推荐”(通常不是中学校长推荐),但仍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推荐”只有在研究型大学的招生录取中才发挥较大的作用。研究型大学也是很看重“考试”成绩的,但还要看一个人的学术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这些能力不一定与“考试分数”相一致,因此还要借助“推荐”的手段以达到准确了解学生的目的,以便决定是否录取。
那么“推荐”中就不会弄虚作假?长期来,不仅高校坚持,而且社会认可,看来“推荐”还是做到了“公平公正”。这种“公平公正”与美国人把“诚信”看成是人的首要品质有关。“一个人可以失去财富,失去职业,失去机会,但千万不可失去信誉”,这是美国人的一条处事原则。一个人如果在“推荐”中造假,那么这个人不仅可能永远失去推荐资格,而且会受到人们永久性的鄙视和唾弃。
大学在录取中,不完全凭“考试分数”,是否会徇私舞弊?这可以说是不可能的。道德要求教师要公平公正,教师自身发展更要求要公平公正。以博士生录取为例,没有入学考试,只是看学生的申请材料、托福和GRE成绩、三位教授的推荐信。在中国人看来,大学在这样录取中完全可以为所欲为、以权谋私。但是美国大学的导师肯定会录取最优秀的学生,因为学生的素质与导师自身的发展息息相关。如果考虑人情、考虑关系,录取时“照顾”、“开后门”,那么等于自掘坟墓、自毁前途。研究生导师的尊严、成就、名望、经费主要决定于课题的研究,课题的研究需要有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团队的力量。他们的课题往往处于学术前沿、世界领先并能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空间,否则企业不可能出资与校方共做课题研究。这样的课题自然需要最有创新、创造能力的一流的研究队伍。一个研究生导师,如果不能出一流的成果,就不可能得到新的课题,没有课题,自己就失去了发展的平台和载体,甚至连给研究生的奖学金也无从保证,招不到最优秀的研究生,一流的研究团队无从组建,没有优秀的团队就出不了一流的成果。这样的工作、研究的流程确保了研究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有人也许会说美国的这一“流程”与中国没什么两样,怎么中国就可能会出现研究生录取中的“照顾”和“走后门”呢?关键是在课题立项和成果认定上有许多不同。美国的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不能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润,决不会投钱给学校做“横向课题”的研究。当然美国大学也有许多来自国家、政府的纵向课题,这些课题的立项以及成果的鉴定等工作是由“第三方组织或机构”来做的,“声誉、信用”是这些组织和机构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不能造假、不能忽悠的学术环境,确保了“推荐”制度的公平公正。
“推荐制”要想在我国得以推行,社会的诚信和学术的规范是前提,否则又会是“文革推荐上大学”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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