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投资的内涵与实现方式
经过2007年和2008年股市的暴涨暴跌,很多人对价值投资的理念产生了怀疑。各种观点概括起来,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类:第一种观点认为,价值投资在中国并不适用;第二种观点认为,价值投资太难掌握,一个企业的价值很难判断,没有统一计算的公式,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价值投资是庄家骗人的把戏,庄家为了达到出货的目的,往往对上市公司进行“价值包装”,致使不少股民上当受骗。
应当说,以上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不足以否定价值投资的理念,因为这些观点对价值投资的精髓都没有认识清楚。笔者认为,价值投资不是长期投资,也不是集中投资,而是投资“价值提升的大概率事件”。价值投资者要买的股票有三类,即“低估类”、“成长类”和“既低估又成长类”。
买入低估类股票后,投资者要做的唯一事情就是等待。因为从“低估”回到“合理估值”,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确定性很强。一般来说,在熊市里很容易买到低估类股票,但买到后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等待才能赚到钱;而在牛市里很难买到低估类股票,然而一旦买到了,投资者很快就会赚到钱,因为在牛市里,市场“纠错”的速度很快。
买入成长类股票后,投资者要做的唯一事情也是等待。这类股票的特点是,虽然市场目前没有对它们低估,但由于它们的成长性好,公司的效益会不断提高,投资者若以目前的价格买入后,如果未来一段时间价格一直保持不变的话,股票就会被低估,那么市场就会因“纠错”而提高股价。但判断一只股票的成长性是件比较困难的事,因为所有公司都希望能够不断成长,在计划等方面也都有安排,但关键是看计划能否顺利实现。
最好的情况是买入第三类股票——“既低估又成长类”。笔者把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外延式增长的股票划入到此类股票。一般而言,从重组的动议到实施,需要经过董事会做出决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批准等程序,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而价值投资的实现方式就是能使这个“价值提升的大概率事件”发生的方式。显然,不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不论是集中投资还是分散投资,都可以是价值投资。
那么,为何巴菲特等价值投资者却特别钟爱长期投资呢?这是因为,价值投资者所买的股票往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其投资价值。由于低估类股票大多是在熊市期间买入的,而市场纠错往往发生在市场转暖以后,所以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量化的话,半年至一年发生的概率可能是50%,3年或5年后发生的概率可能就是99%了。正常情况下,买入成长类股票后,其投资价值实现的时间要短一些,并且成长性越高,所需的时间就越短。因为在半年内至多一年内,成长类股票的业绩就会有明显的提高,在其业绩报告公布前后,股票的价格都会有所反映。如果这只股票的成长性是长期的,那么它的股价每年都应该会上涨,只是在熊市里涨得少一些,在牛市里涨得多一些。如果一只成长类股票短期涨得太高,把今后一、两年的成长性都透支了,那么今后一、两年其股价很可能就停止上涨了,投资者最好的办法是及时卖出,以确保收益的实现。
投资者买入股票后,不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不论是购买绩优股还是亏损股,只要股票的内在价值(看公司业绩)在不断增长,或者虽然内在价值没有增长,但买入的价格是明显低估的,那么这种投资就是价值投资。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在牛市里进行价值投资是比较尴尬的,因为牛市里大多数股票的市盈率都比较高,很难找到符合价值投资标准的股票,而且在牛市里,一些投机型股票往往涨得更高;但在熊市或者平衡市里,符合价值投资标准的股票相当多,只要投资者买入后耐心持有,就很有可能取得不菲的回报。
阶段性卖出策略利弊分析
股票市场中存在着各种风格的投资者,有的擅长技术分析,有的专心于价值投资,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当投资者买入其所看好的股票后,必然面临着如何卖出股票的难题。俗话说的好:会买是徒弟,会卖才是师傅。阶段性卖出作为主流的卖出策略有必要分析其利弊,进而提高投资者的操作水平。
阶段性卖出就是投资者将持有的股票卖出,以期将来在价格低位再次买入,从而赚取差价和规避风险的行为。通俗的讲,就是大波段操作。当股票被高估时,投资者为了能够及时获利了结以及规避潜在的风险,选择暂时性的卖出,待到股票价格真的下跌后再次买入,从而实现了一个完整的阶段性卖出交易策略。
阶段性卖出作为阶段性交易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显区别于“买入并持有”的传统价值型交易策略。费雪说过:“如果当初买进股票的时候,事情做得正确,则卖出时机几乎永远不会到来。”众所周知,巴菲特作为价值投资的伟大实践者和成功者,秉承了这种长期持股不动的传统价值型交易思想。他在几十年的投资生涯中,以伯克希尔的市值完美地诠释了这种交易策略的优越性。但是,市场上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采取了阶段性卖出的交易策略。股市的规律告诉我们,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是亏损的,这就证明了在一定程度下,投资者鲁莽地应用这种阶段性卖出的交易策略有其不合理性。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交易模式的种类。我们认为,市场上存在着四种交易模式,即价值型买入、投机型买入和价值型卖出、投机型卖出。所有的交易都是这四种交易模式的随意和刻意组合。
当投资者因股票估值过高而选择卖出,进而又立即买入低估品种,那么其交易仍旧是基于价值为基础的价值型卖出行为(资本在不断地循环使用)。当投资者因股票估值过高而选择卖出,期间资金的使用停滞了一段时间,资金未能进入到生产领域,就无法形成资本,也就无法享受资本增值和正复利回报。那么其交易是基于投机为基础的投机型卖出行为。
多数的投资者往往采用的是投机型卖出的交易模式,所付出的机会成本必须要由股票更好的成长性来弥补,这对投资者的选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是从资本的使用效率角度来说明其操作的不合理性。
如图所示,每次投机型卖出后,随着资金停滞时间的增长,导致了潜在股票所需成长性的提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追赶上价值型卖出策略的收益率水平。
其次,如果仅仅从静态的角度看阶段性卖出而不考虑全局交易和交易全局,那么投资者缺少的是战略性的指导思想。其中,全局交易是指动态地进出相同的股票。交易全局是指动态地进出不同股票。如果交易时注意到了局部和整体、静态和动态、战术和战略,那么头寸组合的弹性就比单次单只股票交易的弹性大很多。
我们观察发现,多数的投资者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随波逐流,缺乏必要的投资计划。这是他们无法合理运用阶段性卖出交易策略的又一关键原因。
当股票价格被高估到何种程度时应该减持?我们对于股票价格被高估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认为是短期的高估,通过企业自身的高成长性,动态地看是可以化解的,也就没有必要卖出。如果认为企业的成长性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提高,那么高估的股价迟早会回归价值中枢。我们必须坚决的卖出了结。然而,我们也无法否认,把握高估值股票是一门高超的艺术而非精确的定量计算。其中掺杂了个人的性格、感情等主观因素。近日,价值投资者透露了对于卖出云南白药(000538)股票的遗憾。四五十倍的市盈率对于一个成长性尚不确定的医药企业来说可能有虚高之嫌,况且当时的市场中存在着成长性不确定,而更低估的股票,又有多少投资者会持股不动呢?自从但斌先生在卖出该股之后,股价再也没有落入合理的价格区间内,也就失去了再次买入的机会。
优秀的投资者应该学习并掌握“阶段性卖出”的解决之道,我们认为最初建仓时所买入的价格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价格决定了潜在收益。巴菲特说过:“一永远不要让自己的本金亏损,二永远不要忘了第一条。”低估的价格给了投资者足够的安全边际,那么股价的高涨不再是买卖股票的先决条件。鼓励并引导投资者去把握企业经营、市场环境、行业前景等深层次问题。在股价和基本面的相互作用下,投资者才能更好的完善阶段性卖出策略,树立起正确的投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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