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主地”不民主,还是“不民主”地民主


  是“民主地”不民主,还是“不民主”地民主:难解的普世原则与文化尊重之争
  ——对奥巴马上海演说的一种批评

    林一柯

 

  这几天,乘坐空军一号来中国的黑皮肤肯尼亚裔美国人贝拉克·奥巴马的旅行,所产生的话题,所释放的时尚性的文化信息,似乎有超出传统性的政治和外交元素的倾向,而令一趟国事访问成为一个相当时髦的社会新闻事件。这也让人发生一种想象:在不同文明和国度之间,文化的沟通也如文化的冲突一般,将成为物质的对抗与“武器的批判”之外,一种相互参与、互动的更主流的新游戏。
  在上海科技馆,面对与现代世界时尚潮流和文化符号全无间隙的90后青年男女,推销员奥巴马侃侃而谈,以其流畅恣肆的语言,富有感染力地阐述了“任何一个国家以自由、以所有人类平等的原则能够长久的存在”的“我们的信念”,并讲到“一个不到50年前在某些地方连投票都遇到困难的人,现在就能够做到那个国家的总统”,就此“核心原则”进行生动的案例营销。这种姿态和语气,让人想起了当今娱乐帝国里的霸主好莱坞向我们重复的一贯风格:人物和故事形形色色,其中渗透的关于民主、平等的核心精神与普世原则单一而恒定;语词质朴而华丽,内涵简明而清晰。
  然而,能言善辩如奥巴马,也不得不面对并陷入一个尴尬而难解的命题,那就是销售的普遍性与对象的个性之间的永恒矛盾,也即“普世原则”与“文化尊重”之间的矛盾。
  奥巴马在介绍美国的历史和文化的时候,大段讲述了美国的“民主原则”和“普世价值”,就是他所说的“所有的人生来平等,都有着基本的权利”等等,并讲到“美国永远为了全世界各地的核心原则说话”。那么,这个推销员是在说:“我们拥有优秀的商品”。
  显然,他意识到了这种说法的过于武断与些许蛮横,于是不得不缝补一下:“我们不寻求把任何政治体制强制给任何国家”。在讲述自己的家庭“象联合国一样”时,奥巴马说“美国的优势之一就是我们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文化,我们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我们从不同的文化、从不同的饮食,从不同的想法中相互学习,这使得我们社会变得更加富有活力”,进而承认“不能推断说我们有好的做法适用到别人身上的时候也可以带来好处”,“每个国家都应该勾画出自己要走的路”。这就是推销员在说:“人各有所需;不强买强卖”,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我所拥有的商品有限”的意思。
  看来,普世价值与文化尊重的冲突已经明显形成,不容回避了。于是,奥巴马用一种轻灵跳跃而富有政客风格的话语,讲解了这种关系:
  “我们不认为我们所支持的这些原则是我们国家所独有的,……这些是普世的权利,应该是所有人民能够享受到的,包括少数民族和宗教的族群,不管是在中国、美国和任何国家,对于普遍权利的尊敬,作为美国对其他国家的开放态度的指导原则,我们对其他文化的尊重,我们对国际法的承诺和对未来的信念的原则。”
  这又是什么内涵呢?仿佛是说:“我所拥有和销售的,就是大家最需要的那件商品”。
  原来,“我”本有“好商品”,“你”也确需必需品;而咱们琢磨半天后发觉,你想要的“必需品”,恰恰就是我所拥有的“好商品”。多么完美的交易情境!
  我们并不是要指责奥巴马所推销的民主、平等这种普世价值本身的正确性或准确性,也不是要指责推销员奥巴马推销艺术的过于炉火纯青或难以抵御。借用法律系学生常用的一句话: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对于普世价值或其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价值的认知、理解、接受与实现的具体途径,以及认知、理解、接受与实现过程中对于文化尊重的切实保障,这些程序因素的正确与合理,比普世价值本身的正确与合理更重要。近百年来至今的屡次“文明的冲突”,种种革命输出的不成功,不就印证了这一结论吗?奥巴马所说的“我们不寻求把任何政治体制强制给任何国家”,难道不是一种苍白的辩白和基于失败的表白吗?
  在上海现场提问奥巴马的同济大学学生引用的《论语•子路》中的“和而不同”,充分反映了中国所提出的“和谐世界”的策略主张与价值取向。一直奉行“和平共处五则原则”,一再强调要尊重其他民族选择自己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决不把自己主张强加他人的原则,也许曾经被认为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丛林中韬光养晦的一种生存策略,但如今在“和谐世界”的符号下,却已经成为一种世界观和价值取向,一种在国际事务中推行民主的行为准则。
  也就是说,我们认为在输出或推行(包括“强制”及其他代表单方面意志的行为)一种价值或理念的时候,程序正义高于实体正义,文化尊重高于普世原则。如果推销一种先进的、对对方实属有益的商品,对方却不肯要,相互说不清,听不懂,不接受,那么还是慢慢来,通过对话来沟通,合理和平地表达,而不是一味主张“永远为了全世界各地的核心原则说话”,而过于热切地推销下去。不被接受的核心原则,就可能是争端的种子;在文化尊重的前提下,通过对话来增加互动,价值的接受或许缓慢,但可以保留多元文化的活力,为不同文化的积极共处提供程序保障。
  何况,世间本没有普遍和绝对的真理;今天的普世价值,也正是当年某种文化尊重的产物。尊重与宽容,比之一味强调某种价值,犹如“多”相对于“一”,更符合自然和社会规律。
  看起来,程序正义应该比实体正义更优先,文化尊重应该比价值普世更优先,也就是“民主地”不民主,比“不民主”地民主,要更好一些。在这里,副词成为更重要的主体,而作为实体的动词却退而居于次。
  也就是说,文化“联合国”的成员奥巴马,要优先于“普世价值”的推销员奥巴马,而并非象他本人所表达的那样,可以混为一谈、“有机统一”。“永远为了全世界各地的核心原则”这句重要的陈述,暴露了根深蒂固的挟“普世价值”以令天下的企图。这就不仅仅是文化问题,而是政治和国际事务问题了。
  这,算是我们对于这位口若悬河、深得年轻人欢迎的深肤色美国朋友的一点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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