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佛山禅城区教子村民警和治安员封村突击检查暂住证,在村中暂住的打工者与检查人员玩起了“躲猫猫”,纷纷翻墙出逃。一名治安员称“不办暂住证,就不能出村”,而打工者却称“都有身份证,为什么一定还要办暂住证?”(广州日报11月13日)
因为没有暂住证,曾有大学生被遣送收容所命落黄泉,由此终结了收容制度。可是暂住证制度依然顽固,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人们愤怒地一再发问: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什么暂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打工者发问“都有身份证,为什么一定还要办暂住证?”谁来回答这个苍天发问?谁有义务来回答苍天发问?不久前,一位已经举家居住北京10多年的创业者,送孩子入学还要借读费,因为他所拥有的不是户口簿,而是暂住证。这样的情况全国不计其数。
宪法是国家大法,是国家支柱。所有其他的法律法规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人有权利在自己的家园里居住和行走。“暂住证”的名称显然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些地方改为“居住证”,但是实质上还是“暂住证”功能。暂住证制度是否违反国家的宪法精神?暂住证制度是否需要进行“违宪审查”?谁来审查?谁有义务来进行审查?如果确认违宪,暂住证制度是否需要终结?谁来终结?
公安部门强制推行暂住证制度,据说是为了方便治安管理。那么请问办理暂住证为什么要收费?公民已经承担了必要的纳税义务,而且中国的税赋水平高居国际前列,纳税负担已经很重。其中肯定绰绰有余地包含了购买社会公共安全的国家服务。办理暂住证不是流动人口本身所需要的特殊的服务,国家没有理由向所谓需要办理暂住证的人进行重复收费。有些地方暂住证收费高达几百元。公安部门如何自证没有从暂住证收费中获取不当利益?北京等部分城市近年来免费办理暂住证,包括佛山在内的广东地区是经济发达地区,为什么还不实行免费办理暂住证?
我们不妨看看是哪些人被要求办理暂住证。显然被要求办理暂住证的主要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长期以来不公正地被割裂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捆绑在农村,为国家贡献粮食和经济作物,披星戴月,吃辛受苦,生活、医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城市。改革开放后城市大发展,他们离乡背井才接受城市建设中苦脏累重危的活计,再被收费办理暂住证,天理何在?公安部门作为司法条线的一部分,理应为促进社会公平而努力,怎能够继续让农民们在暂住证上费心劳神?
《佛山警方封村查暂住证 近百人翻墙躲避》
http://news.163.com/09/1113/07/5NVUE9SS00011229.html
让公民难受的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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