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安排应有效杜绝资源浪费


产权安排应有效杜绝资源浪费

根据现代产权理论,完整的产权形态包括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及转让权三项基本功能,其中剩余索取权的具有特殊的激励功能,其对产权主体的行为驱动构成产权效率的核心。

但资源的产权即使属于个人,也肯定同属社会。对个人有利的产权安排,有时也未必有利于整个社会。而只有对整个社会有利的产权安排,才是最有效的产权安排,也才最终有利于全体个人。

有效的产权安排,就是要促使产权主体有效利用资源。如果产权主体仅将有用资源闲置起来而不加以利用,那么这种产权的存在反而可能成为阻碍社会有效利用这一资源的障碍,如某些土地拥有者对拥有的土地不加利用,闲置起来不开发,就是这样。因此,产权保护向来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某些资源,如空气不能产权个人化,而对不同类型资源的产权保护力度,也从来都不同,如社会可能不允许他人擅自进入他人的庄稼地,而可以合理进入他人的河流。

记得在某杂志上看到一则新闻,内容是某乞丐常年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乞讨,后来根据当地法律申请该地为其所有,成为富翁。笔者认为当地的有关法律就很好。有了这样的法律,产权所有者就很难将自己拥有的资源闲置起来不管。

向资源拥有者征收资源税也是一个好的办法。这样,你拥有资源不加利用,或者利用不佳,那么就很可能变成一份负资产,从而迫使人们好好利用。

在美国,房屋所有者每年要向政府按市场价缴纳3%的税,当房屋涨价的时候,很多人就不愿意拥有太大的房子,即使房子早就已经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