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式执法”到底“钓”出了什么?


 

“钓鱼式执法”到底“钓”出了什么?(赵秀峰/原创)最近,随着“钓鱼式执法”属于不正当执法方式的明朗化,又成为网络热词。所谓“钓鱼式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化装成行人即“钓钩”,谎称需要帮助坐上司机的私家车,下车留下报酬让潜伏在附近的执法人员将司机制服并称其“非法营运”,强制接受罚款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更有甚者的“钓钩”为达到罚款目的,还强行将钱扔在车上后拔去车钥匙,以便让躲在暗处的执法人员上前罚款!如此恶劣的“钓鱼式执法”行径,比“躲猫猫”更加明目张胆,到底要“钓”出了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看:“钓鱼式执法”损坏了法律的尊严;
从行政的角度看:“钓鱼式执法”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从社会的角度看:“钓鱼式执法”丧失了百姓的信任;
“钓鱼式执法”的启示看,其负作用的确不可忽视,既有人人自危的自我防护,又有随之而来的逆反心理。最近一条“最牛私家车流行帖”云:“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其起因源于上海、湖北等地频现的“钓鱼式执法”。
由“钓鱼式执法”使我想到小学课本里的《狼和小羊》,“欲加之罪何患无手段”——“弄脏水的不是你就是你爸爸”。惩治“非法出租营运”需要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本领,“钓鱼式执法”让善意的助人为乐落入“罚款陷阱”这是人们难以接受的,哪怕是1%的执法失误而对于受害者乃是100%的损害!还需要再次重演“开胸验肺”、“断指承诺”那血淋淋的一幕,方才会引起重视吗?
法治社会崇尚依法治国,人们呼吁法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刑赏之本,在正民风;苟为私利,则悖于旨。“钓鱼式执法”伤害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以及政府的公信力,而背后是罚款指标和部门利益。希望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的完善杜绝公权力的暗箱操作,让积弊多重的“钓鱼式执法”早日结束,期盼调查处理“钓鱼式执法”背后的内幕,这也是公民应有的知情权,体现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执政为民,体现社会诚信、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