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已经走过了波澜壮阔的60年发展历程,农业和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60年间,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与变迁始终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始终服从于一个大目标,即将我国建成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张晓山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张晓山研究员长期从事三农问题研究,是我国农业和农村问题研究的专家。
新中国前三十年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
新中国成立之初,发展的基点是实现工业化。毛泽东同志1953年曾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抗美援朝胜利后毛泽东又指出:“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张晓山告诉记者。新中国成立时面临的是类似前苏联的国际环境,只能靠内部积累来发展工业。
为了确保国家能够顺利地从农业提取积累,毛泽东同志在意识形态上提出通过解决所有制和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来解决供求矛盾。并指出,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要求农业适应工业,“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有学者将国家从农业中提取积累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总结为“三驾马车”,即:通过剪刀差获取“贡税”的低价统购统销的经济政策、通过农业合作化形成的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组织架构、控制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为了确保在低价统派统购的条件下农民仍然能把资源投入到国家工业化所需要的农产品生产中,就要求作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使国家能够以行政力量直接控制农业生产。通过这样的方法,1958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只提高2.5%,而征购量却增加了22.3%。
张晓山说,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主要不是通过农业税,而是通过剪刀差。
为了尽快建立国家工业体系,加快工业化进程,我国长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特别是针对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通过压低农产品价格,实行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业和农民那里获取了巨额的积累。据有的学者测算,1952年~1957年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业部门聚集的净积累为475亿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30.9%;1959年~1978年为4075亿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21.3%;两者分别相当于同期农业税的2.7倍和7.2倍。这种发展方式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积累,加速了工业化的进程,但却极大地限制了农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和农业的发展。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近30年,国家在农业和农村建立了为工业提供积累的一整套制度安排,这期间尽管有种种波澜曲折,但除3年困难时期外,农业生产总体上保持稳定,各类农产品产量有小幅增长,农民收入亦有增加。
以新中国成立后形势较为稳定的1952年为基期,粮食产量1952年为16,391.5万吨,1978年达到30,476.5万吨,增长了86%,平均每年增长2.4%。同时,改革开放前在农村也建立了社区内部分散生活风险的互济互助制度,比较有效地照顾和保障了社员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以及人口多、劳动力少的社员家庭口粮的基本需要。
取得这样的成就不是没有原因的,张晓山认为,主要得力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强调“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注重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夯实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良种良法的推广及应用;人民公社集体生产、统一核算、集体分配的制度为社会福利的提供创造了条件。但是农民的生活和收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张晓山说,这一个时期虽然成绩显著,但问题也很突出,主要是:在集体生产、统一核算、按劳分配的农村经营制度下劳动监督成本过高和劳动激励过低所造成的“免费搭车”问题无法解决;在农业生产中忽视自然规律;在农业生产中以计划经济体制取代市场规律;用行政手段来贯彻技术政策、推行农业技术措施。各级领导把农业技术措施的推行当成政治任务,用搞运动的方式进行农业技术变革,对下是“长官意志”和“瞎指挥”,对上则虚报浮夸,大放“卫星”,严重地破坏了农业生产力。
改革开放后30年的制度变迁推动农村巨大变化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新的制度安排。张晓山说,以1982年后中央五个一号文件为基础,逐步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了农户作为农村的微观经济主体;阐明了农村经济要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初步形成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和要素市场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党的16大提出了建设一个惠及10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此后,中央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在这几年间,党中央在农村工作中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重大措施。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从2004年起,中央又连续发布了6个1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2005年10月,党的16届5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7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全社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
党的正确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来进行的农业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改造所积蓄的潜能在短期内得到了充分发挥,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后也在生产中不断增加新的物质投入,这就导致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迅猛提高,农产品产量较大幅度的增长,从而创造了我国农业持续多年增长的奇迹。农村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方面的事业也在稳步推进。明显的成就是:各类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农民收入增长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减缓贫困成效显著;“多予”和“少取”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市场化导向的中国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正在形成;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改革30年来乡村的治理结构正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之中,政治民主在农村基层正在践行;农村生态环境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新时期农村的困惑与破解之道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与变迁也面临新的挑战。张晓山说,土地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关键是保障农民地权不受侵犯。其它诸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农村消费市场难以真正启动;解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问题迫在眉睫;如何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还在探索之中;农村金融体制变革需要继续深化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张晓山指出:当前出现的种种问题并不是源自于改革,而是因为改革尚未深化,尚未攻坚,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导向的改革;通过广大民众参与农业和农村发展和变迁的进程,实现社会公正;改革社会保护的体制,调整收入再分配的格局,注意利益格局的均衡,给利益受损者以合理的补偿,创造、保护和促进农村弱势群体的能力;通过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支付农村和农业发展与变迁所需的一部分运作成本;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要与农民民主权利的实现相结合。在农村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新格局,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可能实现。
谈中国农村60年的发展与变迁
评论
编辑推荐
12 views